1999年元旦,沈阳粤菜调料坚果行经理黄超报案称仓库遭窃,338箱美国产开心果和50箱大杏仁“不翼而飞”。当年8月29日,时年30岁的曹庆三和25岁的弟弟曹波三在家中被警方带走,后被认定为该盗窃案嫌犯。自接受讯问起,兄弟二人多次供述,货物是从一名叫“小三子”的男子手里低价购得,而非偷盗。审查起诉阶段,检方也曾以“小三子”应到案为由将案件退回补侦。但是,警方坚称查无此人。2000年1月28日,沈阳铁路中院一审判决,曹庆三、曹波三犯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入狱后兄弟俩持续申诉但被驳回。
曹庆三兄弟无车,每次申诉需乘坐车程1小时的328公交抵达沈阳他说,自己没有出生在家境好的家庭,兄弟俩靠打拼从县城到了省城,一切刚有起色之时,却因一宗“不明不白”的官司失去了17年的自由,如今落得一无所有。
曹庆三说,他最深的愧疚是没能在大姐曹秀玲离世前出来见她一面。十多年来,曹秀玲为两个弟弟奔走于办案法院、检察院,数十次到辽宁省高院申诉。在一次申诉的过程中,她将一双儿女锁在家中,导致女儿煤气中毒后瘫痪,不久便不治离世。
曹秀玲的执着并未使案件发生转机,劳苦奔波和丧女之痛,让她患上了严重的尿毒症,于2012年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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