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女摊主被城管人员打断6根肋骨,每一个细节都充满槽点
乔志峰
女摊主被城管人员打断6根肋骨,索赔时城管局提了一个条件让她崩溃,你猜是啥条件?请看媒体报道——
之所以将媒体对事件的报道以截图的方式详细地予以转载,是因为此事槽点太多,几乎每一个细节,都充满着令人匪夷所思却又司空见惯的怪相。
无法一一吐槽,择其要者而言之。
1,城管下手咋那么狠?
六根肋骨骨折、骶骨骨折、脑震荡还有身体其他部位共二十多处伤害……
城管跟摊主有什么深仇大恨,下手如此之狠?这是要将人往死里打吗?这是执法者,还是XXXX?你们面对的,是不共戴天的仇敌,还是作为你们衣食父母的百姓?怪不得某些城管被人戏称为“世界上最强大的XX力量”,怪不得有人调侃“中国郑重向世界承诺,绝不首先使用城管”。
2,面对明目张胆的暴力执法、故意伤害,为何调查进展缓慢?
派出所调查始终没有结果,直到伤者女儿宋某将自己家水果店的监控视频公之于众,社会舆论扩大,8月19日才终于接到新门关派出所通知。
如果水果店没有监控视频呢?如果不是受害者家属公布视频,进而引发舆论关注,事情的调查还要拖多久?
但即便是通知了,却不是通报处理结果,而是要求禹王台区城管局王副局长和孟队长一同出面要与伤者家属进行协商。受害者的伤情鉴定了吗,是否构成轻伤以上级别?这到底是民事纠纷,还是刑事案件?所谓“协商”,是否涉嫌保护施暴者?
3,城管人员的执法记录仪坏了,咋就这么巧?
执法要佩戴执法记录仪,属于硬性规定。你说坏了就坏了,咋就这么巧?执法记录仪是谁采购的,质量咋就这么差?是不是吃回扣了?
很多看似扑朔迷离、众说纷纭的事情,只要调出现场执法记录仪或现场监控视频的内容查看,当即便能水落石出。吊诡的是,不少地方和单位耗资不菲安装的摄像头,却常常在关键时刻掉链子。对自己有利的画面,它们尽职尽责、一览无余,而对自己不利的证据,它们基本上“选择性失明”,甚至还常常在“适当的时机”坏掉,来个“一推六二五”。例如,云南“躲猫猫”事件中,相关部门以监房摄像头已坏为由拒绝提供录像;武汉男子李文彦“做噩梦”猝死,看守所称因电脑硬盘出现故障,因此事发当天的录像无法调看……某些摄像头莫非有“灵性”,也懂得“识大体、顾大局”的道理不成?
此次事件中,城管人员的执法记录仪是真的坏了,还是另有玄机?即便是真的坏了,责任也在城管身上。为了避免借口“执法记录仪坏了”而推卸责任、掩盖真相,应当做出明确规定:凡不能提供执法记录仪完整视频,且无其他证据为自己辩解开脱的执法者,应承担事件全部责任,包括刑事责任。
4,官员的逻辑咋就这么“感人”?
执法记录仪坏了,没有录下视频,所以当时城管人员是正常执法,是水果店主胡红主动攻击、暴力抗法,才出现动手的情况。
这是什么逻辑?也太“感人”了吧?不由得让人想起一系列不那么好听的词汇:强词夺理,一推六二五,死不认账……
5,说好的“有视频有真相”呢?
你城管的执法记录仪坏了,可人家水果店的摄像头质量好,没坏,记录下了当时的情况。否则,受害者家属也不可能将事情公诸于众,进而引发轩然大波。
既然如此,为何不以水果店的监控视频为准呢?这不是掩耳盗铃吗?
6,几位商户向记者透露:平时城管人员在这一带嚣张惯了,不管是摆摊的小贩,还是固定的商店,大家都私下给这些城管人员送过礼,小到水果商品,大到烟酒钱财。
情况是否属实?纪检部门是否该及时介入调查?
唉,我暂时就吐槽这些吧,还有哪些槽点,大伙儿也可以说说。从一定程度上来说,这件事就如同一个社会的缩影,折射出了种种社会现状。
推荐阅读:
骂美国水深火热的某教授,你女儿在美国,听过“散装卫生巾”吗?
杜蕾斯七夕文案“沸”了。打“情-色擦边球”,为何屡试不爽?
北京保利“文灵总”,你很牛、我很贱,我想跟着你干!
大学食堂推出“1毛钱米饭”,看起来很美,细思却疑问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