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届发审委2020年第130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2020-09-04 10:26:23 作者: 第十八届发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0年第130次发审委会议于2020年9月3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一)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三)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四)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暂缓表决。

  (五)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暂缓表决。

  (六)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稳步增长,客户集中度高。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的相关规定,以及原厂供应商/分销商采购协议及销售协议相关权利义务约定,发行人在该业务中承担职责,说明是否满足作为主要责任人的判断,原厂软硬件及服务销售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2)结合对中移动销售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说明发行人在第三方运维服务与工程中大量使用供应商是否符合关于禁止转包的约定,是否已经获得客户书面同意证明;结合合同的具体条款,说明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与合同约定不一致情况;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因违反合同条款支付违约金的情形,以及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3)说明获取业务是否采用公开、公平的方式,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手段;(4)结合发行人技术优势及所属行业发展趋势、竞争格局、竞争对手等情况,说明发行人业务发展的稳定性,未来生产经营和盈利增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发行人应对主要业务增长放缓的措施及有效性;(5)结合在手订单签署及执行情况,停复工情况,2020年上半年业绩情况等,说明新冠疫情对发行人近期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程度;是否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同业务类别的毛利率差异较大,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第三方运维服务与工程业务占比逐年下降的原因,该业务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业务毛利率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业务发展情况、竞争优势等,说明发行人高毛利率是否具有可持续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采购第三方技术服务的情况。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第三方运维服务与工程业务是否依赖第三方提供的技术服务,是否影响发行人的业务独立性;(2)采购第三方技术服务是否构成实质上的劳务派遣;(3)第三方技术服务提供商中是否存在发行人前员工控制或者存在其他潜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其为发行人提供技术服务的合法合规性,是否存在资金往来、潜在利益安排,是否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形;(4)发行人采购第三方技术服务的定价原则,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5)采购第三方技术服务金额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