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集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2020-09-04 20:07:42 作者: 省政府驻上海


“能否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违规借贷事项,是检验领导干部政治品格的‘试金石’。要认真落实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监督提醒要求,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自查自纠,并将自查情况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记录存档,做到思想认识统一,工作行动一致,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近日,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党组集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及时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整治范围包括办事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相当层次的职级干部(四级主任科员以上)和上述范围内党的十八大以来退休人员;重点清理和规范党的十八大以后发生或延续的影响领导干部公正执行公务、廉洁行使职权的借贷行为(含已偿清)。

“在全办领导干部中开展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肃清秦光荣流毒、修复净化政治生态的具体行动,也是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现实需要。全办干部职工要深化思想认识,强化使命担当,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严格按照要求,把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办事处党组强调指出。

此次专项整治共分为安排部署、自查自纠、核查整治、整改落实四个阶段。办事处各处室、直属单位结合实际,细化工作要求,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和自查自纠,确保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机关党委组织力量对自查自纠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结合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和干部日常监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掌握的问题线索,突出关键少数,紧盯重点岗位,选取部分领导干部进行抽查核实,加大查处力度,并做好迎接10月份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开展联合检查抽查的相关准备。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本着立行立改、边查边改的原则,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完善制度规定,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全面梳理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提炼总结经验,推动建章立制,健全完善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相关制度规定,从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

“领导干部要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属于整治范围的干部职工和退休人员要严肃认真规范填报自查报告表,并将自查情况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记录存档。要坚持‘一案双查’,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走过场,对领导干部违规参与借贷活动不制止、不查处,或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或者阻挠、干扰案件查办的,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办事处党组书记、主任袁守明介绍。

下一步,该办事处将把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列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紧盯“关键少数”,聚焦重点领域,创新监督方式,畅通举报渠道,按照“严格、科学、精准、有效”的要求开展监督工作,通过自查自纠、核查整治、整改落实等阶段,持续推动整治工作落实落细,并将于11月底前完成专项整治工作。(汤长平 魏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