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示范性商业车险精算规定(征求意见稿)》在行业征求意见的消息传出,车险改革又一次引起大家高度的关注。
尽管2019年已经被业内称为“史上最严车险监管年”,但强监管并没有随着2019年的逝去而止步,反而进一步升级。今年1月份,银保监会财险部就与人保、平安、太保、国寿等十家头部财险公司开展了车险集体监管谈话,定调2020年车险监管走向。
由于疫情持续影响,叠加新车销量下降、商车费改等综合因素,车险保费增长放缓。本次车险改革将有望进一步赋予保险公司更大的条款开发权和定价自主权,使竞争转变为包括品牌、价格、服务等在内的多元化竞争。
01 回顾车险改革的历程
我们先看看车险改革的历程:
2014年,商业车险改革确定了“总体设计、分步实施”的原则。
2015年6月-2016年6月,完成了商业车险新旧条款的切换。
2017年6月,原保监会进一步放开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
2018年3月,原保监会调整部分地区商业车险自主定价范围;并在广西、陕西、青海放开定价,试点期为一年。
2018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宁波、深圳、江西、湖北推出“全面型”机动车损失保险新产品试点。
很明显,以往车险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高定价、高手续费、粗放经营、无序竞争、数据失真的问题仍然存在,所以在银保监会2020年监管工作会上,车险被特别提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