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新近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全文附后),决定自2020年7月起,在河北省、浙江省和深圳市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
银行新政,我们重点关注的10个问题
1、试点意义
为建立大额现金管理长效机制奠定基础,也就是说,通过三省市试点,总结积累经验,然后有可能推向全国。
经询权威银行人士,这个大额现金管理只限于对现钞存取的管理,银行转账,包括公对公、公对私、私对私,仍由《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年第3号)规范。
2、时间地点
试点为期2年,先在河北省开展,再推广至浙江省、深圳市。
自2020年7月起,河北省开始试点。
自2020年10月起,浙江省、深圳市开始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