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晃“操场埋尸案”被曝光一年多以后,一名参与办理相关公职人员案件的纪监委工作人员因在办案过程中贪污被判刑。
9月14日,新晃县因“操场埋尸案”被处分的干部龙某的家属告诉记者,案发后,龙某在接受调查期间,负责办理该案的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杨某辉利用职务便利,多次盗用龙某银行卡和支付宝“花呗”内资金,盗刷银行信用卡并冒充她的身份在多个平台贷款,共计34.84万元,用于赌博和还款。
据龙某的父亲介绍,曾在新晃县任副县长的龙某在2019年8月6日因涉“操场埋尸案”被怀化市纪委监委采取留置措施,手机、银行卡、身份证等物品被暂扣,由杨某辉负责保管。
“我女儿被留置了160天,到今年年初回到家后,突然发现手机上有许多莫名其妙的还款提醒,当时吓出一身冷汗。”龙某的父亲说,龙某随后致电杨某辉,对方承认了盗用一事,经过一个多月的沟通后杨某辉坦言已无力还款,“那时她每个月都收到十多条还款信息,压力很大,无奈之下写了一封举报信。”
这封举报信发出后,司法机关很快介入,湖南怀化中方县法院在7月6日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杨某辉利用职务便利,窃取怀化市监察委扣押和管理的财产共计348418.24元,截至案发时尚有131418.24元未退还给龙某,以贪污罪判处杨某辉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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