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沈阳楼市新政解读 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

2020-09-16 19:15:20 作者: 2020年沈

  辽宁省沈阳市房产局、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等联合发布通知,《通知》提到,严格差别化信贷税收政策,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求严格住房用地出让溢价率管控;制定严格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竞配建管理办法,加强全过程监管;依法严格整治未许先售行为;同时,严格执行个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规定,第二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提高到50%。

  9月6日,沈阳市房产局发布关于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沈房发(2020)14号》。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经市政府同意,沈阳市房产局、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沈阳市金融发展局、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营业管理部、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9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提出了管控土地出让价格,加强房地产项目竟配建管理,全面加快项目建设,切实增加市场有效供给,严格执行差别化信贷和税收政策等措施,对于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

  一、严格住房用地出让溢价率管控。采取“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配建、竞自持”等方式出让住房用地。房地产开发企业竞配建、竞自持部分不计入商品住房开发建设成本。

  二、制定严格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竞配建管理办法,加强全过程监管,保障竞配建设施与商品房建设同步设计、同步审批、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因企业自身原因未按规定实施开发建设的,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同时禁止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参股的其他企业在沈参与竞买土地从事房地产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