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初中生刺死霸凌者获刑8年一事引起广泛关注。
9月26日,贵州瓮安县法院就陈某翰故意伤害案进行通报,通报称:9月25日下午,有媒体就我院曾办理的陈某翰故意伤害案件进行报道,引发社会关注,我院高度重视,将组织人员开展工作,相关情况将及时向社会通报。感谢媒体及各位网友对我院工作的关心,并欢迎大家监督。
2014年4月30日,贵州瓮安四中初三学生陈泗翰(化名)在校遭李小东等人殴打两次,放学后又被强行拉到校外“单杀”,结果一死一伤。
幸存下来的陈泗翰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刑8年。
来源: 澎湃新闻 | 作者:辛文 | 责编:俞舒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