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对亡父立下的遗嘱内容不满,儿子在和继母争遗产时吞下遗嘱原件,继母拿着遗嘱复印件到法院起诉。澎湃新闻10月22日从浙江德清县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审结该继承权纠纷案,通过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等确认遗嘱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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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陈某因病去世,儿子小陈与继母刘某在其生前居住房屋的分割上起纠纷。案涉房屋是陈某和前妻、小陈1995年申报建造的,2007年陈某与前妻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陈某。两年后,陈某和刘某结婚。在商量遗产分割时,刘某拿出2019年陈某重病时立的写着“所有财产归刘某所有”的自书遗嘱,但小陈不认可,夺过遗嘱塞进嘴里吃了。刘某将他诉至法院,请求按遗嘱继承陈某的房子。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提交的陈某自书遗嘱虽是复印件,但被告承认吞食原件,且有证人佐证,确认该遗嘱的真实性。同时,陈某与前妻离婚时虽约定房屋归其所有,但未征得被告同意,该分割约定只对陈某和前妻享有的房屋份额有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陈某前妻以案外人身份对其享有的份额归陈某所有无异议,并表示不再参加诉讼。因此,法院确认陈某享有案涉房屋三分之二的份额,小陈拥有三分之一,即该房屋仅三分之二的份额属于遗产,判决原被告按遗嘱内容进行财产分割,陈某生前所有的三分之二房屋份额应由遗嘱继承人刘某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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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调解2起继承纠纷案,人民调解员为法院减轻压力
面前一台笔记本电脑,键盘前放着“调解笔记”,右手握笔时而记录,左手拿电话细致地说理……“战疫”期间,不仅法官们云开庭,人民调解员也没闲着——海淀法院人民调解员刘赞,2月17日在家中不到一个小时,就高效调解了两起继承纠纷案件。
第一起案件中,原告张某诉称,其父亲已过世,留有一张银行1万元的存单,其前往银行领取时被告知,需法院出具调解书,确认1万元归其所有后方可领取。于是,张某把三个妹妹起诉至法院,要求继承此笔款项。刘赞认为此案涉及金额较小,非常适合调解,于是分别联系了张某及三名被告。调解过程中,在刘赞主持下,原被告双方充分沟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案件顺利调解成功。
第二起案件,同样也涉及到一张1万元的银行存单。原告黄某诉称,在其祖父在世时,其父亲以祖父的名义在银行存了1万元,后祖父、父亲相继去世,但是其母亲还在。因在父亲患病住院期间,其照顾最多,现在母亲也与其共同居住,因此将弟弟、妹妹、母亲诉至法院,要求继承全部款项1万元。
刘赞在联系双方后,了解到黄某母亲对此无争议,黄某妹妹将此事全权交由黄某弟弟代理,因此只需要做通黄某弟弟的思想工作即可。经过一番耐心劝导,黄某弟弟终于表示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此案也调解成功。
鉴于目前处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两起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年纪都较大,前来法院较为不便,刘赞经与立案庭法官沟通后决定,待疫情结束之后,再出具书面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均对法院调解员能在此特殊时期,还积极帮助解决家庭纠纷、维护合法权益表示了感谢。
“作为法院的一名人民调解员,面对疫情,我们也要有为法院减轻工作压力的一份担当。要有不畏险阻的精神,积极化解纠纷,减少矛盾,为促进和谐贡献自己的力量。”刘赞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