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O新闻】4月14日,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美团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判决,本次案件首次适用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民事判决书显示,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团)将向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饿了么)赔偿35.2万元。
此前,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美团公司要求部分商户与其达成排他性交易的做法”作出判决。下发的民事判决书显示,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了上海拉扎斯公司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法院对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要求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赔偿100万元经济损失的诉请予以全额支持。
4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税务总局召开互联网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针对平台经济领域存在的强迫实施“二选一”等突出问题,提出“五个严防”“五个确保”,明确要求各互联网平台企业在一个月内全面自检自查,逐项彻底整改。据了解,第一批向社会公开《依法合规经营承诺》的互联网平台企业就有:百度、京东、美团、奇虎360、微店、新浪微博、字节跳动、叮咚买菜、拼多多、小红书、苏宁易购、唯品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