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商品房摇号新规』8日,#成都出台商品房摇号新规#一新闻备受热议。消息称,继合肥之后,成都等地先后出台“摇号”新政,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通知》。
据了解,该规定指出,将加强购房资格预审工作,提高购房资格复核效率。登记购房人报名登记时,须按成都市商品住房购房登记系统要求上传相关购房资格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要求进行购房资格复核、公证摇号排序和选房。
1.复核通过的人数应达到房源数的3倍,复核后无房居民家庭及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总数不足房源数3倍的,由已报名登记的普通购房家庭递补;
2.递补的普通购房家庭,参照无房居民家庭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后,依序递补;
3.全部无房居民家庭及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选购结束后,剩余房源由普通购房家庭依公证摇号排序结果选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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