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王丽娜 田璐铭 财经杂志
从城市到乡村,都有一些女性主动或被动成为单身妈妈。未婚生育现象背后有诸多深层次因素,这跟中国整个社会的转型、家庭的转变、观念的变迁等有关,是这些宏大背景下的一个新现象
图/视觉中国
文 | 《财经》记者 王丽娜 实习生 田璐铭
编辑 | 鲁伟
生育支持政策越来越“友好”。
8月1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下称“国家卫健委”)等17个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切实解决家庭后顾之忧。
近年来,未婚女性生育的现象越来越多,但这个群体一直面临包括“单身生育能否享受生育保险”在内的政策障碍,现在情况有了积极的改观。
8月17日,在国家卫健委新闻发布会上,有媒体问及“生育津贴的发放有地区提出结婚证等前置条件,让一些未结婚但已生育的女性在办理生育津贴时可能存在障碍,有关部门是否考虑统一消除这些门槛?”对此,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副司长刘娟表示,《社会保险法》遵循权利和义务对等,只要履行了生育保险的缴费责任,国家层面在待遇享受方面是没有门槛的,而且在经办服务清单上,关于享受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也不需要提问中说的那些材料(结婚证)。
对未婚女性的生育限制正在逐渐松绑。
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人口学、婚姻家庭学、社会政策的中央民族大学教授杨菊华对《财经》记者表示,对于大多数中国人来说,婚姻还是生育的前提,这个并没有动摇,但婚姻和生育之间内在的关联性有所松动。未婚生育现象背后有诸多深层次因素,这跟中国整个社会的转型、家庭的转变、观念的变迁等有关,是这些宏大背景下的一个新现象。
单身女性与生育
7月21日,“首例单身冻卵案”的当事人徐枣枣在电脑前准备给法官写信,她苦恼着该怎么写,之前她已经写过一次,讲述自己为什么选择单身冻卵等。正在纠结时,徐枣枣收到案件宣判的消息。7月22日,徐枣枣拿到一审判决,她的诉求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下称“北京朝阳法院”)驳回。一审败诉后,8月4日,徐枣枣邮寄出上诉状。
三年前,31岁的单身女性徐枣枣想冷冻最适合生育时期的卵子,给自己保留生育机会。2018年年底,徐枣枣前往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下称“北京妇产医院”),提出冻卵需求后被拒绝。2019年9月,徐枣枣以北京妇产医院剥夺其生育权利,侵害其人格权为由,在北京朝阳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时,北京妇产医院辩称,医院不能为以延迟生育为目的的健康女性实施冻卵。单身女性要求冻卵,目的在于推迟生育年龄甚至单身生育,这将带来诸多问题。
北京妇产医院援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人口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中的规定,前者称辅助生殖技术以医疗为目的,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后者明确“禁止给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夫妇和单身父母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这也就是说,像徐枣枣这样的单身女性,将不能在医疗机构实施冻卵。
北京朝阳法院的一审判决表示,当前中国法律和行政法规,尚未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具体应用做出明文规定,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人口辅助生殖技术规范》明确规定了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北京妇产医院拒绝为徐枣枣提供冻卵服务,不具有违法性,也不构成对徐枣枣人格权的侵害。
徐枣枣今年34岁,面对时间有一种紧迫感——她正处于最佳生育年龄的“尾巴”,距离她所说的“黄金生育期”还剩1年,因时间紧迫,她正在盘算其他可能性。
徐枣枣告诉《财经》记者,允许未婚女性保存生育力,符合中国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新型人口政策,因此,徐枣枣把这个观点写入上诉理由。
在北京的陈晨,同样受单身生育困扰。不过,陈晨的困扰发生在生育之后。
陈晨曾是一名资产管理公司的高管,她于2016年在北京生子,是一名单身妈妈。2017年返岗后,陈晨要求产假工资未果,并与公司产生纠纷,随后她和公司因多项劳动纠纷对簿公堂。陈晨的诉求之一是支付其产假工资,但一审法院认为陈晨未婚生育,不符合国家政策,要求支付产假工资的请求缺乏法律依据。
陈晨的劳动纠纷案经过一审、二审和再审,今年7月在检察院申请民事监督得以立案。陈晨的孩子现在已经5岁,她在家中做全职妈妈,因职场权益纠纷还未了结,导致她无法再入职新的公司。
职业生涯在上升期突然中断5年,这让陈晨担心,个人与市场脱节后将不能准确把握市场的脉动,“投资行业跟时尚行业有得一拼,要紧跟着市场大潮走。”
与徐枣枣、陈晨不同,在深圳工作的李娜,最近收获了一个好消息。28岁的李娜,2021年成为一名单身妈妈。2021年2月,李娜怀孕后进行了生育登记。但在医院产检时被告知,因系统查询不到其生育登记信息无法刷卡报销。李娜多方咨询了解到,原因在于她非婚生育,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称“深圳市卫健委”)未将其生育登记信息推送给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