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秀娟儿子的护理记录
只有一个孩子出院记录
12月30日,黄秀娟向极目新闻记者提供的一份医院出院记录显示,2002年1月30日12点25分及12点35分,怀孕39周的黄秀娟在该院顺产分娩2名男活婴。这份出院记录还显示,黄秀娟1月31日上午出院,在医院住院1天。另外,黄秀娟分娩以后,医生曾给两个孩子分别开出过“临时医嘱单”,在医嘱单上,医生用“大B”“小B”区分两个孩子。“大B”的医嘱单只有一条记录,孩子在12时45分转入内儿科。“小B”的医嘱单有多条记录,记录显示12时35分孩子出生以后,医生有用药记录,12时45分,孩子也转入内儿科。
与“临时医嘱单”相对应,黄秀娟的病历也显示,大婴阿氏评分9分。小婴1分钟阿氏评分5分,经吸呼吸道分泌物,脐静脉推注药物抢救,小婴5分钟阿氏评分8分,断脐后于12点45分双婴转内儿科住院治疗。
虽然黄秀娟生了两个孩子,但她在医院,只查找到一个孩子的住院病历出院记录。记录显示,姓名为“黄秀娟弟”的这名男婴于1月30日在该院妇产科出生,患儿为双胞胎。出生后无哭声伴随全身皮肤发绀3分钟,当时给予吸氧、地塞米松、海俄辛等药物治疗,约3分钟后,出现哭声低,全身皮肤稍红润,后遂转入内儿科治疗。另外一份记录则显示,一个姓名登记为“黄秀娟之子”的男婴,因出现“新生儿窒息”于2002年1月30日下午1时20分入院治疗,于2月1日出院。黄秀娟提供的另外一份医院“临时医嘱单”显示,标注为“黄秀娟弟”的男婴,自1月30日转入内二科后,医院医护人员一直对这名男婴进行治疗,每一天都有对应的用药记录,直至2月1日下午,这名男婴出院。记者发现,与之前的医嘱单不同,这份单据上并没有标注治疗的孩子是“大B”还是“小B”,
黄秀娟称,“黄秀娟子”与“黄秀娟弟”均为医生对其小孩的称呼,只是不同科室的医生,叫法有不同。
黄秀娟儿子病历,显示他在2月1日出院
院方称多部门介入调查
黄秀娟称,当年1月31日,她是当时带着大儿子一起出院,她怀疑2月1日出院的就是她的小儿子。
今年5月24日,黄秀娟夫妻从医院获得相关记录后,向当地公安局报了案,同时向茂名市卫健委、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局反映此事。之后,黄秀娟收到了回应。在9月27日,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局给黄秀娟的信访事项相关情况说明中,该局回复称:“大B在内儿科住院2天后(2002年2月1日15时)治愈出院,小B经抢救无效死亡(在转入内儿科不久后死亡,具体时间不详)故没有做住院处理,小B尸体当时由医院太平间管理员和黄秀娟大姐共同处理。由于事发至今时间太过久远,当时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有的已调走,有的已退休或离职,且太平间管理员已经死亡,很多细节都已记不清,难以追溯……”对于这份情况说明,黄秀娟大姐称,她当时看完黄秀娟和孩子以后,就离开了医院,并没有去处理孩子的尸体。
黄秀娟二姐也称,当年最后悔的事情就是当时脑子一下空白,没想起来摸摸小外甥的呼吸和心跳,如果是她处理的,起码她能知道孩子是生是死。
极目新闻记者在院方11月给黄秀娟作出的一份回复中看到,回复称:该院积极配合公安机构开展取证调查工作,且于2022年8月20日开出书面调查复函,10月26日再次接受相关部门调查。现结合黄女士查看其本人及黄女士大B在电城卫生院住院的病历档案(住院号:12422、12424),向该院提出存在的疑点,经调查再次回复如下:
一、大B是在1月31日病情稳定后,中午由家属带回家观察,并未出院。家属于2月1日早上带大弟返回医院治疗后才办理出院手续,出院时间与事实相符。
二、小B出生1分钟阿氏评分为5分,有明显窒息史,经抢救后5分钟阿氏评分为8分。由于是双胞胎心肺发育可能未完善,病情进一步加重。小B经抢救后转入内儿科,在内儿科短时间内因病情加重,经抢救无效死亡,故不作入院处理,只作门诊抢救,抢救及死亡记录只在门诊病历中记录。由于时间久远,已超出门诊病历保存期限,已无法找到相关门诊记录。三、不存在医生自作主张叫来阿姨抢走小B的情况,死亡告知证明记录在门诊抢救记录中会有告知,小B尸体当时由医院太平间管理员和黄女士姐姐共同处理。
双方或要走法律途径
12月30日,上述医院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黄秀娟提供的病历只有一个小孩在上面,因为她第二个小孩夭折后,不需要住院,没有病历,而且当时新生儿夭折也没有死亡证明。至于孩子的出院日期,现在还有病人会今天回家,次日再办出院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