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资本局3月15日消息,格力电器(000651.SZ)与飞利浦空调之间的纷争有了新进展。
去年9月,格力电器就运营飞利浦空调的南京智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南京智浦”)及其销售商西安华讯得贸易有限公司(简称“华讯得”)侵害其专利权发起两项起诉;据第一财经报道,今年3月,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两项裁决,要求南京智浦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侵权产品,并合共赔偿格力电器250万元。
红星资本局从格力电器与华讯得、南京智浦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2022)陕01知民初1401号】中了解到,该案在2022年9月7日立案,裁判在2023年3月,裁判结果是(部分)支持原告诉讼请求。而格力电器是原告,华讯得、南京智浦是被告。
在此案中,格力电器提出诉讼请求:请求判令南京智浦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害其发明专利的空调,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及生产侵权产品的专用模具;请求判令华讯得立即停止销售、许诺销售侵权空调,销毁库存侵权产品;请求判令南京智浦赔偿300万元,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飞利浦空调有五个型号的产品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但格力称其“侵权情节严重”的主张依据不足,因此裁判结果是:南京智浦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害格力“电机固定结构及具有该电机固定结构空调器”发明专利权的产品,并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南京智浦十日内赔偿格力电器200万元;驳回格力电器其他讼诉请求;案件受理费30800元,由格力电器负担10267元,南京智浦负担20533元。
而在另一项诉讼中,据格力电器与华讯得、南京智浦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2022)陕01知民初1402号】,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判结果是:南京智浦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害格力“蒸发器”发明专利权的产品,并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南京智浦十日内赔偿格力电器50万元;驳回格力电器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0800元,由格力电器负担25667元,南京智浦负担513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