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狱隶属于锦衣卫,但锦衣卫长官,却不一定能管得了诏狱

2020-09-20 19:31:31 作者: 诏狱隶属于锦

明洪武十五年,为了强化明朝的中央集权制度,明太祖朱元璋设立了一个直属于皇权管辖的机构“锦衣卫”。

但这个时期的锦衣卫实则却还没有正式成型,虽然除了守卫值宿等职责以外,也已经有了负责侦查与逮捕以及点诏狱的权限。

可“锦衣卫”运行五年以后,明太祖朱元璋便觉得锦衣卫有滥用职权、狐假虎威之势,且开始逐渐压缩锦衣卫的职权。

后来干脆就正式废除了锦衣卫所拥有的一切内外刑狱权限,“悉焚卫刑具,以囚送刑部审理。”

之后到了明成祖朱棣时期,因为靖难之役的原因,锦衣卫又再次得以恢复,且同样恢复了“诏狱”权限。

也就是现代所熟悉的那个特务横行、专门负责监察不轨、亡命、盗奸、或者机密大师的特务机构。

虽然从表面上看,其权限与洪武年间的锦衣卫没什么区别,可实际上,这个时候的锦衣卫已经跟洪武年间有了很大区别。

首当其冲,便是“诏狱”的归属权上面,虽然同样还隶属于锦衣卫,可是锦衣卫长官,也就是锦衣卫指挥使、或者说是指挥同知、指挥佥事什么的,却并一定还能像洪武年间那样管得了诏狱。

因为自永乐年间开始,明成祖朱棣便在锦衣卫下属机构中新设了一个名为“北镇抚司”的机构,且让其“专理诏狱”。

北镇抚司由皇帝直接负责

也就是说,自永乐之时,锦衣卫中真正能具备特务机构职能的,其实也就是“北镇抚司”这一个附属机构而已。

我们常常在影视作品中所看到的与东厂、西厂等并称“厂卫”的锦衣卫,其实指的就是这个机构。

可以依照皇帝钦点的案件自行逮捕、侦讯、甚至行刑、处决等,直接对接皇帝一个人,而不必经过其他的司法机构。

包括锦衣卫长官,也同样无权干涉,除非这个锦衣卫长官能在皇帝的授意下同时兼理北镇抚司事。

就好比明天顺年间的“门达”,其为何能以一个千户的身份权倾一时?而且其起初还只是世袭了他父亲的“百户”身份,政治背景并不算太过于深厚。

很简单,就正是因为门达在正统末年升任千户以后,“理镇抚司刑”。

否则以明朝那动辄世袭或者“荫补”的选官制度,后期甚至同时存在着上千个千户,几百个指挥使,其中更是不乏一些受宠的勋贵、或者内阁大臣后裔,百户出身的门达怎么可能一枝独秀呢?

换句话来说,想要判断一个锦衣卫长官到底权力大不大,其实并不需要判断其军阶什么的,只需要看下他有没有兼理北镇抚司就足够了。

与此同时,北镇抚司的下属官校,也就是那些“缇骑”的选拔方式也跟其他“锦衣卫”官校截然不同,并非以世袭或者荫补为主,而多是“大侠或贾人子”,顾名思义,就是以“民间选拔”为主。

一方面是为了避免因世袭制度而导致的缇骑个人素质参差不齐,保证其个顶个都是精锐。

另外一方面就是为了规避朝廷官员借荫补或者世袭之名渗透了。

北镇抚司的独立属性

正如上文所说的,到了明朝后期甚至还同时存在着上千个千户、几百个指挥使啥的,这其中更是不乏一些勋贵、重臣后裔。

而锦衣卫自诞生之初就意味着其实则是站在官僚集团的对立面的,那么大家可以试想一下,如果不设立这个北镇抚司的话,会发生什么情况?

毫无疑问,随着时间的变迁,先不说锦衣卫势必会因为世袭制度的原因而导致整体素质的下滑,最起码参差不齐是跑不了的。

因受到荫补而进入锦衣卫系统体系的人也绝对不会少,而封建时期的政治体系往往还有着一个“盘根错节”的特点,人际关系极为复杂。

那么等皇帝想要查办一些官员之时,这些因受到荫补而进入到锦衣卫里面的官校啥的无疑就等同于一根早已经埋下的“钉子”。

但设立北镇抚司以后就不一样了,那些因世袭或者荫补而进入到锦衣卫体系里面的人根本就接触不到其“特务职能”的核心。

从而使得北镇抚司成了一个隶属于锦衣卫,但却相对独立,专门负责诏狱的一个机构。

可能很多人会觉得既然北镇抚司专理诏狱,又相对独立,那为何朱棣不直接设立一个独立的机构呢?

这个原因其实也很简单,如果直接让北镇抚司独立的话,那按照上文所说,岂不就等同于直接把锦衣卫也推到了官僚集团那一边了嘛?

更别提“锦衣卫”还有一个重要职能就是“守卫值宿”,直接负责皇帝的安全,把锦衣卫推向官僚集团的那一边,当朝统治者能放心嘛?

换句话来说,北镇抚司隶属于锦衣卫,却相对独立的特性,其实就等同于打着“锦衣卫”的旗号,办着“北镇抚司”的事,把诏狱和锦衣卫牢牢的绑定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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