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宾诺莎 | 不要哭,不要笑,要理解

2020-10-08 08:15:09 作者: 斯宾诺莎 |

原标题:斯宾诺莎 | 不要哭,不要笑,要理解

巴鲁赫·斯宾诺莎(1632年11月24日~1677年2月21日)西方近代哲学史重要的理性主义者,与笛卡尔和莱布尼茨齐名。 斯宾诺莎出生于阿姆斯特丹的一个从西班牙逃往荷兰的犹太家庭。年轻时进入培养拉比的宗教学校,在艰难的生活条件下,他仍然坚持哲学和科学的研究,他的思想通过通信方式传播到欧洲各地,赢得人们的尊重。他的主要著作有《笛卡尔哲学原理》、《神学政治论》、《伦理学》、《知性改进论》等。

斯宾诺莎是一名一元论者或泛神论者。他认为宇宙间只有一种实体,即作为整体的宇宙本身,而上帝和宇宙就是一回事。他的这个结论是基于一组定义和公理,通过逻辑推理得来的。斯宾诺莎的上帝不仅仅包括了物质世界,还包括了精神世界。他认为人的智慧是上帝智慧的组成部分。斯宾诺莎还认为上帝是每件事的“内在因”,上帝通过自然法则来主宰世界,所以物质世界中发生的每一件事都有其必然性;世界上只有上帝是拥有完全自由的,而人虽可以试图去除外在的束缚,却永远无法获得自由意志。如果我们能够将事情看作是必然的,那么我们就愈容易与上帝合为一体。因此,斯宾诺莎提出我们应该“在永恒的相下”(sub specie aeternitatis)看事情。

在伦理学上,斯宾诺莎认为,一个人只要受制于外在的影响,他就是处于奴役状态,而只要和上帝达成一致,人们就不再受制于这种影响,而能获得相对的自由,也因此摆脱恐惧。斯宾诺莎还主张无知是一切罪恶的根源。对于死亡的问题,斯宾诺莎的名言是:“自由人最少想到死,他的智慧不是关于死的默念,而是对于生的沉思。”他的一生也彻底地实践了这句格言,对死亡一直十分平静面对。

斯宾诺莎是彻底的决定论者,他认为所有已发生事情的出现绝对贯穿着必然的作用。他认为,甚至人类的行为也是完全决定了的,自由是我们有能力知道我们已经被决定了,并且知道为什么我们要这么做。所以自由不是对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事情说"不"的可能,而是说"是"并且理解为什么事情将必须那样发生的可能。

斯宾诺莎说

害羞是畏惧或害怕羞辱的情绪,这种情绪可以阻止人不去犯某些卑鄙的行为。

最大的骄傲于最大的自卑都表示心灵的最软弱无力。

骄傲的人喜欢见依附他的人或谄媚他的人,而厌恶见高尚的人。……而结果这些人愚弄他,迎合他那软弱的心灵,把他由一个愚人弄成一个狂人。

骄傲的人必然嫉妒,他对于那最以德性受人称赞的人便最怀忌恨。

由于痛苦而将自己看得太低就是自卑。 自卑虽是与骄傲反对,但实际却与骄傲最为接近。

不嘲笑、不悲伤、但求理解。

诚实的人从来讨厌虚伪的人,而虚伪的人却常常以诚实的面目出现。

最高贵的心,有着最高贵的满足

智慧,不是死的默念,而是生的深思

骄傲的人喜欢见依附他的人或谄媚的人,而厌恶见高尚的人。

不要哭,不要笑,要理解

不要哭不要笑要理解

智慧,不是死的默念,而是生的沉思。

智慧,不是死的默念,而是生的深思。

骄傲的人必然嫉妒,他对于那最以德性受人称赞的人便怀忌恨。

斯宾诺莎的三种知识

斯宾诺莎哲学的根本目的,就是探究获得对事物的“真知识”的方法和途径,促使人们改进理智,正确认识自然的必然性,以获得与自然相一致的知识,达到“最高的人生圆满境界”。那么,什么是对事物的“真知识”,怎样才能获得它呢斯宾诺莎认为,为了改进理智,首先“必须尽力追求一种医治理智,并且纯化理智的方法,使理智可以正确圆满地认识事物,不致错误”。

他把知识分为三等:感性知识、理性知识和直观知识

感性知识,这类知识又可分为由传闻得来的知识和由泛泛的经验得来的知识,如由传闻知道我的家世,我是要死的,因为我看到别的同我一样的人已死了,水是有用的,狗是会吠的,等等,都是感性知识, 这类知识没有“确定性”,不能使我们认识事物的本质,因此,应把它排斥在科学的真知识以外。

理性知识,它是“由于一件事物的本质从另一件事物推出而得来的知识”。理性知识是经由推理得来的。比如,同一物体从远处看则小,从近处看则大,据此我们可以推出:太阳比我们眼见的要大。 这种知识虽然可以科学地洞察事物之间的关系和规律,但不能说明事物究竟为什么是这样,因此,它仍不是完善的知识。

直观知识,才是“纯粹从一件事物的本质来考察一件事物,或者纯粹从对于它的最近因的认识而得来的知识”。这种知识,既不借助感性经验,也不运用理性推理,而直接凭借“人的固有的能力和本性”把握住事物的本质,如3+2=5,两条直线各与第三条直线平行则这两条直线必定平行等。 斯宾诺莎把这种知识称为最高级的知能“最完满、最确定地认识一个对象”的知识。知识种类的划分

斯宾诺莎通过对知识种类的划分,得出第一种知识是产生谬误的唯一原因。而第二种知识和第三种知识是必然的和真实的,因而是“真知识”。借助于第二种和第三种知识,我们可以辨别真理与谬误。他说:“ 凡具有真观念的人无不知道真观念包含最高的确定性。”“真观念与错误观念的区别仅在于真观念与它的对象相符合。”但是,斯宾诺莎在论述真理的“标志”问题时,却把“观念与对象的符合”看做真理的“外在标志”。除此之外,真理还有它的“内在标志”,即观念自身的清楚明白。他强调说:“真思想与错误思想的区别不仅在于外表的标志,而主要的乃在于内在的标志。”因此, 他断言,除了真观念,没有更明白更确定的东西可作真理准。“正如光明之显示自身并显示黑暗,所以真理即是真理自身的标准,又是错误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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