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打击官员腐败有妙招,不许在当地娶老婆

2020-10-09 23:35:22 作者: 明朝开国皇帝

反腐败,无论在现代还是古代,都是一个国家政权面临的一大难题。如果要评比古代中国反腐力度最大的皇帝,毫无疑问桂冠非洪武大帝朱元璋莫属。大明律规定,官员贪污六十两白银就可以判死罪。

六十两银子,按照购买力换算,相当于现在的十二万左右的人民币。洪武皇帝在位期间,一共杀掉了十五万贪官,并采取剥皮等残忍的刑罚,真可谓是古往今来反腐第一猛人。

因为杀的贪官太多,朱元璋亲自把这些案例编写成一本小册子《大诰》,并且在书中告诫官员不要腐败,否则必定遭受最严厉的惩罚。朱元璋给每家每户都发一本《大诰》,苦口婆心劝诫全国官民引以为戒。

大明朝官员量刑的时候首先参考的是《大诰》,其次才是《大明律》。《大诰》在明朝洪武年间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其法律效应甚至比当时的《大明律》还要强。

除了严刑峻法外,朱元璋在预防官员腐败上也有两项独特的规定:一、严禁官员娶当地的女子做老婆;二、严禁官员在当地买房。

朱元璋在位时,大明朝的官员实行的是交流制,一律是异地做官。但是官员在为官的地方,不能娶当地的女子做老婆,无论是做正妻还是小妾都不行。

朱元璋认为,官员如果娶了当地女子做老婆,在当地成了家,就会给官员的贪腐带来便利。而且即使贪官东窗事发,因为有女方宗族的庇护,给案件查办也会带来不少困难。如此一来,就会败坏整个社会的风气。

所以当时的法律规定,凡是州府县官员任内娶当地女子为妻妾的,官员和被娶女子两人都要各杖八十。打完之后,男女双方还必须离婚,彩礼上缴国库。

为了减少官员们贪污受贿的机会,朱元璋还颁诏官员们不得在当地买房。房宅,是一个家庭很大的资产。但是,在房产买卖过程中,官员是不是无偿收受、或者低价获赠,外人很难知晓、难以查清。既然查不清楚,那干脆就一律不让官员在任地买房。

《大明律例》中规定,官员一律不得在现任地购买田宅,凡有违反之人,一律革职,并且打五十大板,田宅全部充公,收归国有。即使你真的是花自己钱买的,因为这事查不清,所以我就认为你是贪污受贿来的。

朱元璋对贪官污吏的强烈憎恨和种种严刑峻法,在有些人眼中变成了残忍无情的冷血暴君,是官员权贵们的恶魔。但在广大社会最底层的老百姓心目中,朱元璋却是一位实实在在为穷苦大众着想的好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