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官员与元朝相同,对官员的待遇都比较差,退休后的工资也是如此,只有特殊有政绩的官能享受退休金,数额是工资的一半。为国家特殊有贡献的,享受全俸。但基本上与普通官员无缘。
到了清朝,这种现象有所改善。康熙皇帝在位的时候规定,凡是退休之后的官员,其待遇是原来的一半,但是必须经过皇帝的同意。这么看来,基本上没有什么大过的,后半生基本上是有保障了。
前面是规定了文官的待遇,而武官在清朝则是区别对待的。清朝规定:凡是武官到了60岁之后,其退休后的待遇是和原来的工资相同的。50岁以上不满60岁的,其退休工资与文官大概相同。在战争中立下功勋的武官特殊对待,能享受全俸。结语
纵观历朝历代的退休制度,每个朝代的规定各不相同,其待遇也是各有差异。但是终究上还是皇权独尊下的产物,在执行的效力上也是各有千秋。有的官员,虽然名义上是退休了,但是国家需要的时候,还会再次聘用。当然,其制度上的规定,还是对当时的官僚机构的运转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班固:《汉书》
魏收:《魏书》
苏冕:《唐会要》
张廷玉:《明史》
赵尔巽:《清史稿》
李万禄:《我国古代退休官员的经济待遇》
钟兴勇:《中国古代退休制度述略》
作者
锦年,自由撰稿人,历史学爱好者,致力于研究历史。期望用历史垂训鉴戒,塑造集体记忆,鉴往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