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9年,江西的百姓遭遇了天灾人祸。
先是天灾。
3月到7月,江西的十三个府没有下雨,庄稼被旱死,农民几乎颗粒无收,很多人被迫背井离乡去讨食。
接着是人祸。
6月,南昌的宁王叛乱。
宁王的叛乱准备了十年之久,但王阳明仅用43天就平叛了这场叛乱,虽然时间短,但是还让江西的百姓痛苦不安,战乱时最苦的就是百姓。
更可怕的是后续,朝廷的做法。
当时的皇帝明武宗搞了一个“南巡”,自己到扬州等地游玩,同时又派太监张忠到南昌剿灭“余匪”。其实当时已经没有什么余匪,他们只是为了去抢王阳明的功劳。
为了彰显功绩,张忠派人四处抓“余匪”,被诬陷的人不计其数。
同时,江西的百姓还要供应张忠带来的上万人的北军部队,人吃马喂,哪样不需要钱,哪样不需要粮食。当时的惨状,用王阳明给皇上的奏章中的话形容是:妻孥鬻于草料,骨髓竭于征输。百姓卖儿卖女,在用生命供给部队。
北军就这样在南昌折腾了几个月,百姓苦不堪言。
好不容易北军走了,催税的人又来了。
为了催促江西的税款,朝廷的户部派出官员亲自督办。
此时的江西百姓可以说是痛苦不堪,遭遇天灾人祸,等来的不是朝廷的救济,反而是朝廷催促交税的布告,这还叫人活嘛?
对于江西百姓的遭遇,当时任江西巡抚的王阳明深感心痛,他将江西的惨状写成奏折,上达天庭,请求暂缓征税,为百姓争得喘息的机会。
但江西百姓的灾难还未结束。
1520年4、5月,江西又遭遇几十年未遇的大水。
当时的水患到了什么程度?
王阳明在奏疏中是这样写的:商旅之舟经行于闾巷,溃城决限,千里为壑,烟火断绝,唯闻哭声。
大堤垮塌,城郭被淹,街道都能走船,看不到做饭的烟,只听到遍地的哭声。
看到这样的情景,王阳明深感自责,他上疏皇帝,给自己列了四条大罪,要承担起江西这一年多来的天灾人祸的责任。
有人可能觉得,这是王阳明这位官员在做样子,就像任命官员时,他们会上疏假意推辞一样。但是从王阳明的上疏中,我们能读出他对江西百姓发自肺腑的责任感与深深的自责,他不是装样子,而是确实难受。
他说:自全之策既无所施,而四邻之济又已绝望,悠悠苍天,谁任其咎!静言思咎,臣罪实多!
说实话,江西搞成民不聊生的样子和王阳明的关系不大,如果不是他,想必会更可怕,但是儒家讲求反求诸己,自己治下的百姓在遭受苦难,不管是最终是谁的错,自己都有逃脱不了的干系。
如果能用自己的命换取江西的安宁,王阳明宁愿去死。
而就在他上疏弹劾自己的同时,王阳明又变卖了宁王强占的民田,将其所得为江西的百姓交税。
王阳明在极力的替江西百姓遮风挡雨,但当时的王阳明也面临着险境,朝廷里的一些佞臣太监,想方设法的要搞死他,不仅诬陷他勾结宁王造反,还假传圣旨,要以擅离职守罪收拾他。
如果不是当时的太监张永替他周旋,想必王阳明已成为刀下之鬼了。历代被谗言冤死的大臣难道还少么?
因此,王阳明是在一种自身也身处险境的情况下,在替江西的百姓扛事儿。
他面临的是双重的压力,既要自保,又要竭尽所能保护百姓。
他对百姓的爱,天地可鉴。
但是在某些时候,这位王大人对待百姓又十分狠心。
在巡抚南赣剿匪期间,为了解决当地百姓给土匪通风报信的问题,王阳明实行了一种比较残酷的治理方式——十家牌法。
什么是十家牌法?
其实就是保甲制度,十家为一组,每家都有一个情况说明书,上面写着这家的情况,有什么人,都是干什么的,有几间屋。每天,这十家人轮流查验,一旦发现有可疑情况,就必须要报官,隐瞒不报的,十家同罪。
这类似于一种恐怖统治,一家有罪,就要连累十家,你说这不是恐怖统治是什么。
而对于土匪呢?王阳明更是不会手下留情。
在作战中抓获的匪首,一律处斩,申辩也无用。
而在攻破匪巢后,王阳明还下令官军,要“悉拔根苗,无遗后患”,也就是要斩草除根。
曾国藩有个称号,叫做曾剃头,因为他对人狠,其实王阳明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被称为“王剃头”。
这就是一个看似矛盾的王阳明,他对百姓可以有爱,治理起来也可以毫不留情。王阳明矛盾人格的背后:不择手段,实现最高道德,终极目标
其实不管是圣人也好,还是我们普通人也好,都不是一面的,也会有着些许矛盾的人格和行为,但是从王阳明的矛盾中,我们也不难分析出一些不一样的东西。
1.圣贤也有时代的局限
不管是谁,也都逃脱不了时代的局限、身份的局限,即使他是圣贤。
就如王阳明,不管是爱护百姓,还是对土匪下狠手,都有他作为官员这一角色的原因,无论如何他都逃避不了官员这个社会角色,当他中科举,走进官场的一刻起,就注定,他要为整个大明朝、为皇帝着想、服务。
就比如,他在江西请求暂缓征税,除了对百姓的情感,还有着防范民变的考量,这在他给皇帝的上疏中他曾多次提到。
而他着力的剿匪,虽然是为民除害,但与维系明王朝的统治也密不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