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相”是如何“越来越不值钱”的

2020-11-03 20:31:39 作者: “宰相”是如

三公当中,丞相是最高行政长官。他的权力最大,地位也高,金印紫绶,礼遇隆重。其中待遇最崇高的,还要拜为“相国”(比如萧何、曹参)。丞相有设一人的,有设二人的。如果是两个人,就分左右,叫“左丞右相”。但不论一人二人,叫丞相还是叫相国,都同时应该是侯。前期以列侯充任,后期则在拜相以后立即封侯。所以,丞相又称君侯。封侯拜相或拜相封侯,在后世也成为荣华富贵、光宗耀祖、位极人臣的代名词。

太尉是最高军事长官,也是金印紫绶。武帝建元二年(公元前139年)废。

御史大夫是最高监察官和执法官,银印青。他同时也是副丞相,但不是丞相的副手和僚属。丞相职位如果空缺,就例由御史大夫递补,可谓“备位丞相”,故又称亚相。他的主要职权是掌管文书和监察百官,实为朝廷的秘书长和监察长。

三公都有自己的施政机构,也都叫“府”。丞相的叫丞相府,太尉的叫太尉府,御史大夫的叫御史府。合起来,叫公府(三公之府)。宰相设立府署,自选僚属,就叫开府。开府施政,是汉代宰相制度的紧要之处。是否开府,决定着宰相地位的高低、权力的大小。东汉末年,曹操恢复丞相制度并任丞相一职,就开府。蜀汉丞相诸葛亮,魏明帝辅臣曹真、陈群、曹休、司马懿,也都开府。李严与诸葛亮同为顾命大臣,不能开府,意见就很大。

诸葛亮可能是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丞相了

开府施政的宰相拥有自己的系统和班子,其机构独立于皇室,其人员则由宰相自己选定,皇帝一般不予干预。其官邸和衙署,也都设在皇官之外。也就是说,皇帝有“宫”,叫皇宫;宰相有“府”,叫相府。皇宫与相府,一个宫廷,一个朝廷,都有自己的“职能部门”,也都有各自的经费来源。相府的职能部门叫“曹”,皇宫的叫“尚”。朝廷的经费,来源于田赋收入;宫廷的经费,来源于工商税收。田赋收入是大头,用作“公款”。工商税收是小宗,算是皇帝的“私房”,叫“禁钱”。宫中府中,泾渭分明。

这就是不折不扣地“分庭抗礼”了。同时,它也意味着帝国有两个政治中心,即皇宫和相府;存在着两种最高权力,即皇权和相权。这时最好的方案,是君主立宪、虚君共和、皇帝世袭、宰相民选。退而求其次,则不妨明确分工,精诚合作。皇帝担任国家元首,象征国家的主权和统一;宰相担任政府首脑,带领官员管理国家,并负政治上一切实际之责任,即“主权在君,治权在相”。可惜这两条,都不可能。结果,也只能闹矛盾。宰相制度,也就开始发生变化。02 武帝后之宰相

建元二年(公元前139年),汉武帝废除了太尉建制,宰相三府只剩下二府。但是,就连丞相和御史大夫这两位,也被撇在一边,成为名义上的宰相。实际上行使相权的,却另有其人。这些人,开始的时候是大司马。名分,则是“领尚书事”(东汉叫“录尚书事”)。到后来,即便没有大司马称号,只要“领尚书事”,就是总揽朝政的人。

大司马其实就是太尉,但不再是职务,而是加在将军官衔之上的名誉称号。担任大司马的,也不一定只有一个人。比如后来把持朝政的霍光,头衔就是“大司马大将军”;跟霍光作对的上官桀,头衔则是“大司马左将军”。到了东汉时期,大司马、大将军这些职位基本上就是给外戚准备的,目的就是为了制衡以相权为代表的官僚阶层和宦官阶层。汉武帝有两个著名的外戚,一个叫卫青,一个叫霍去病,他们都战功赫赫,所以当了大将军,后来又加了大司马,汉武帝非常宠信。再比如著名的大将军何进,就是把董卓引狼入室的那位,也是外戚。

尚书,原本是“皇宫六尚”之ー。其他五尚(尚衣、尚食、尚冠、尚席、尚浴),是“生活秘书”。只有尚书,是“政治秘书”。汉武帝为了以宫廷压朝廷,甚至以宫廷代朝廷,就让大司马统率和管辖尚书的工作,叫“领尚书事”,尚书也就由秘书机构变成决策机构,丞相府反倒由决策机构变成执行机构。

这样一来,辅佐皇帝的机构,就由一套班子变成了两套班子,即外朝和中朝(也叫内朝)。外朝之首为丞相,中朝(内朝)之魁为大司马。两套班子一内一外共理朝政,有学者称之为“双轨辅政制”。但大司马位高、权重、亲近皇帝,宰相为首的外朝根本无法与之抗衡,只有诺诺承命办事而已。结果,不是宰相的人,反倒比宰相还宰相,甚至真正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臣,比如“领尚书事”的大司马大将军霍光就是。

东汉之宰相,大将军一职“登堂入室”

东汉宰相,包括太傅、大将军和三公,号称“五府”。

太傅在西汉与太师、太保合称“上公”。东汉无太保,太师只有董卓一人,还是自封的。故东汉上公,是太傅和大将军。三公,则是太尉、司徒和司空,也叫三司。不过,是不是真宰相,要看是否“录尚书事”。否则,就只享受待遇,没有实权。

受命“录尚书事”的,多半是太傅和大将军,但也不一定。比如建安元年(公元196年)七月,曹操就已经“录尚书事”。迎献帝到许之后,才被任命为大将军。后来,曹操将大将军一职辞让给袁绍,改任司空,仍得以“挟天子以令诸侯”。

中国帝国时代的宰相制度小结

综上所述,宰相制度史,就是皇权与相权的斗争史。皇帝制约宰相的办法,一是分权,二是夺权。因此,西汉有三公,东汉有五府,唐代有三省,宋代有二府三司,元代有省、院、台。这是分权。西汉的尚书事、东汉的尚书台、明代的内阁、清代的军机处,则是夺权。最后,帝国的政治权力就全部集中在皇帝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