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海商在唐朝去世之后,财产如何处理?唐朝规定:“海商死者,官籍其货,满三月无妻子诣府,则没入”。妻子与儿子在三个月之内没来官府处理,那么唐朝就将没收其财产。但很多海商妻与子根本不可能在三个月之内到达唐朝,所以被后人批评为“故立苛例以归利”。
3,834年又出一条新规:“死波斯及诸蕃人资财货物等,伏请依诸商客例,如有父母、嫡妻、男女、亲女、亲兄弟元相随,并请给还,如无上件至亲,所有钱物等并请官收,更不牒本贯追勘亲族。”范围不仅仅是海商,还包括“波斯及诸蕃人等”。更狠的是,“元相随”的家人申请归还财货才行,而且还不发公文去寻找他的亲族。
即便如此,阿拉伯人还是趋之若鹜,争相来到唐朝定居经商。安史之乱时的将军田神功,在到达扬州之后,《旧唐书》记载“田神功至扬州,大掠居人资产,鞭笞发掘略尽。商胡大食、波斯等商旅死者数千人”。黄巢起义之后,在广州大掠胡商,传说杀死十余万胡商,其中很多是阿拉伯人。可见,即便在安史之乱与田神功大掠扬州胡商之后,唐朝局势比较混乱了,阿拉伯人还是川流不息的来到唐朝经商定居。
更夸张的是,历经田神功、黄巢之后,阿拉伯人还是愿意来华,十世纪的阿拉伯著作《黄金牧地》、《事类汇编》等书籍中,都记载了阿拉伯人来华经商。
综上而论,身为西亚文明的领袖,阿拉伯人尽管没有直接评价唐朝如何,但阿拉伯人“遣使来朝”与大量定居唐朝,充分证明了唐朝强的可怕、富的可怕,唐朝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强、还要富。
不仅如此,在很多中国人眼里,唐朝已经远去,只是中国历史上王朝之一,甚至不少学者贬唐捧清、贬唐褒元等,但在海外地区,唐朝又富又强的影响力却一直延续至今,如今海外华人聚集之地,为何不叫“宋人街”、“元人街”、“明人街”、“清人街”,往往都叫“唐人街”?
参考资料:《古代阿拉伯人记中国》、《旧唐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