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8日18时50分许,汾阳交警大队事故三中队接指挥中心指令,在演武镇北上达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一人当场死亡,肇事车辆逃逸。
案情上报到大队后,大队长闫亚平高度重视,立即启动肇事逃逸应急预案,安排大队分管领导王和兵抽调事故中队全体人员成立“10·18”逃逸专案组全力侦破此案。现场组迅速赶到事故现场进行缜密勘验,外围组在维持现场秩序的同时,迅速分配警力沿肇事车辆逃逸方向展开追踪,视频侦查组迅速调取周边视频组织研判。三组警力密切协作,一张大网快速以事发地中心向外展开。
然而经现场勘查,除去肇事车辆留下的几块碎玻璃外,没其他有价值的证据。专案组决定走访附近村庄群众,从车源以及肇事车辆活动轨迹下手,通过沿途监控一路上行,模拟肇事者逃逸路线进行细查。“功夫不负有心人”,民警经过逐条道路摸排,终于在沿途村庄视频监控中获取了肇事者图像。目标明确,民警立即开展追踪,进村入户,挨家挨户比对村内相似三轮车及辨认肇事者图像,同时通过微信群、农村大喇叭等多渠道播放追寻肇事者的通告内容,敦促肇事者投案自首。次日上午9时,嫌疑人张某迫于强大压力主动投案自首,至此,案件成功告破。
此时距离交通事故逃逸案发生仅仅14个小时。后经过民警对男子家中三轮车痕迹鉴定和比对确定该车就是肇事嫌疑车辆。
这起案件迅速破获的背后,是办案民警的缜密排查和无私奉献。他们的奉献、担当精神也得到了群众的一致肯定和高度赞扬。
肇事者张某因为发生事故后,不仅没有报警救助伤者反而迅速逃离现场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汾阳交警提醒交通参与者,发生事故莫侥幸,救助伤者是第一,严格遵守交通法,人人平安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