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顺县公安局罗阳派出所民警经过细致的分析研判,成功在罗阳镇城关一宾馆内抓获了近期在罗阳辖区连续作案5起的犯罪嫌疑人刘某。然而,当警方对这名年仅26岁的犯罪嫌疑人的前科进行核查时,却发现这几起案件只是他盗窃生涯中的冰山一角……
刘某的盗窃生涯可以追溯到12年前,当时的他年仅14岁,那一年,刘某先后三次因盗窃被泰顺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但都因其未满16周岁,三次拘留均未执行。
刘某说,他第一次偷东西时虽然被抓了,但自己就像是沾染了毒瘾一样,在偷盗这条路上越走越远。
在随后的12年时间里,刘某几乎就是在偷了抓、抓了放、放了又偷的无限循环里度过的。经民警核查,刘某的盗窃前科多达16起,其中行政前科11起,刑事前科5起,在前科核查记录表上,刘某的前科记录写了满满的一页纸。
2019年6月份,刘某服刑完毕出狱,可能是厌烦了这种牢狱生活,刘某决心要洗心革面,于是找了一个工厂干起了手工活,亲戚朋友们看到他的改变也为他感到开心。
然而好景不长,仅仅安分了一年的时间,因嫌弃工厂的工作辛苦,来钱又慢,刘某的“偷盗瘾”又犯了。
刘某的偷盗手法很简单,就是四处乱逛,发现店铺内没人,就进入将值钱的东西顺走。还有就是专门去找那些车门没锁的小轿车,趁周边没人就进入车内盗窃值钱的物品。
2020年7月5日至7月13日期间,刘某分别使用上述两种手法,在泰顺县罗阳镇城关连续作案5起,盗窃的物品有现金、手机、手表、香烟等,经初步鉴定,被盗物品合计价值约5000余元。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其中两个盗窃现场的监控录像,将刘某整个盗窃过程完整记录了下来。
7月13日,民警通过分析研判,在罗阳镇一宾馆内将刘某抓获。
到案后,刘某对自己以“溜门”的方式两次盗窃店铺内物品,以及用“顺手牵羊”的方式三次盗窃车内物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因涉嫌多次盗窃,7月13日,泰顺县公安局依法对刘某刑事拘留,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而等待刘某的,又将是牢狱生涯。
泰顺门户网新媒体中心综合编辑
来源丨看温州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