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上午11点20分,G1512甬金高速指挥分中心在视频巡查时,发现一辆浙C号牌越野车赫然停在蔡宅收费站附近的超车道内,驾驶员正在自行修车。
分中心立即调度巡逻车与施救车前往。施救车到达现场后,迅速将车拖离,成功排除险情。
事情经过…
经了解,驾驶员范某从温州出发准备前往宁波,行驶至蔡宅收费站附近时车辆左前轮突然炸胎。心急赶路的范某竟然就近靠左停在超车道内,只在车尾放了三角警示标志,便自顾自开始检修起车辆。该地点恰好是个弯道,后方车辆视野受限,开到跟前才能看到抛锚车,只能紧急避让,险象环生。
当高速交警问及是否知道“车靠边”时,范某竟然表示以为靠近中央护栏停下就是靠边了。高速交警对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并指出“车靠边”指的是靠右边硬路肩。
最终,高速交警依法对范某未按规定放置三角警示标志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
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或故障,要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车靠右边护栏在硬路肩停下,打开双跳,人下车在车后150米外放置三角警示标志,然后转移至边护栏外相对安全区域,拨打报警电话12122。
东阳市融媒体中心 东阳日报 记者 蒋雯 通讯员 杨建伟 沈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