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三次状告儿子,多次在法院“撒泼”?执行法官这样做……

2020-07-17 04:25:36 作者: 七旬老人三次

七旬老人多次到法院“撒泼”

多次“躺倒”在法官办公室

三次状告儿子

不听劝阻、不讲道理、反复折腾

执行干警表示:我太难了!

2015年10月,朱某华因为赡养问题将儿子朱某平告到嵩明法院,嵩明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决:由被告朱某平于每年12月30日前支付原告朱某华生活费人民币4800元;朱某华的医疗费用,凭有效单据由被告朱某平负担二分之一,于每年的12月30日前付清。

判决生效后,朱某平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朱某华便向嵩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了解情况后一直在和朱某平沟通,但在生活费到账前,朱某华多次躺在承办法官的办公室,任凭法官怎样劝说都不听,后来朱某平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朱某华这才消停。

2017年,朱某华再次向嵩明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增加生活费。鉴于原告朱某华距上次起诉不足两年的时间,并结合当地两年来生活水平变化、原告享有国家养老津贴的情况及原告有两个子女均负有赡养义务的实际,嵩明法院最终判决:由被告朱某平于每年12月30日前支付原告朱某华生活费人民币5400元;朱某华的医疗费用,凭有效单据由被告朱某平负担二分之一,于每年的12月30日前付清。

朱某华不服,上诉至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昆明中院判决:维持嵩明法院第二项关于医疗费的判决;由朱某平于每月10日前支付朱某华当月生活费600元。

这次改判后,朱某华认为应照此判决结果,将之前的生活费补上,每月追加200元,但是这个要求并没有法律文书做支撑。出于人文关怀,执行干警表示会与朱某平沟通看看能不能加这笔生活费,多次联系后,朱某平并不愿意加这笔钱,朱某华又来到法院,躺在法官办公室不走。

这样反复折腾了几次,执行干警都积极与双方沟通,朱某平表示自己不是不赡养老人,只是老人拿到生活费就乱花,还几次状告自己,一来二去搞得自己心力交瘁才没有给生活费。其实进入执行程序后,大部分案款都是朱某平自觉履行的,但由于双方沟通不到位,才导致矛盾越来越多。

2020年6月29日下午,朱某华再次来到嵩明法院,这次他躺倒在嵩明法院大门口,声称儿子没有支付生活费。

执行干警好言相劝,释法说理,但朱某华无动于衷,眼看已经晚上10点了,执行干警给朱某华准备了吃的喝的,并联系其子女。

最终,朱某华的亲人将老人带回家。第二天,朱某平主动送来生活费,由执行法官交由朱某华。

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

遇到这样的申请人

执行干警也犯难

不过,不论执行多难

执行干警都在努力解决每一件纠纷

尽最大可能帮助每一个人

为嵩明法院的执行干警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