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陈婧) 无证驾驶撞坏小区道闸,当事人王某竟教唆朋友“顶包”,而其朋友觉得这只是一件小事,况且所有费用都由王某承担,所以答应了。王某朋友没想到,自己的“顶包”非但没有让王某逃脱处罚,自己因为提供虚假证言,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200元。
事情发生在5月31日晚10时许,南京交警二大队接到报警称有人撞到停车场道闸,交警赶到现场后发现,车主李某(女)与小区保安各执一词,保安称是一名小伙开车撞的护栏,而李某则一口咬定是自己开的车。保安口中的男子王某是同车人员,他称看见车撞到道闸后,下车同保安交涉,所以才会被保安误认为是驾驶员。交警对现场情况详细记录并拍照取证后扣留该车辆,通知3位当事人第二天上午到二大队事故中队处理。
6月1日,交警给当事人分别做笔录,在宣读被询问人权利义务,以及诬告或作伪证要负法律责任后,王某和李某仍坚持前晚的说法,坚称车辆为李某驾驶。交警调取相关监控、开展细致排查后,6月17日再次通知当事人到事故中队接受调查。在证据面前,王某无奈地说,事后他看见小区监控密集,知道事情迟早要暴露。
据王某介绍,他与李某系朋友,在该小区合租。当天晚上李某不在家,王某就拿了李某放在桌上的车钥匙,准备一人开车出门,不想刚到小区门口就撞到了道闸。看到对方报警后,他立即给李某打电话,告诉她自己没有驾驶证,并告知其详细的事情经过,希望李某可以帮他“顶包”。李某觉得这事故也不是什么大事,所有的赔偿王某都愿意承担,作为王某的朋友,为了让其免受处罚,于是接受了王某的提议。
7月28日,在二大队办案中心,二人对提供虚假证言的行为供认不讳。交警依法对王某无证驾驶和教唆提供虚假证言的行为,处以行政拘留17日,罚款1500元,而对李某提供虚假证言,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