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上午,群众李某宣将一面印有“破案神速,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夏县公安局民警手中,感谢民警为其找回丢失的车辆。
案件详情
3月19日12时许,李某宣至夏县公安局报案称:自己于2017年放在水头镇原石英厂(现为粮食储备库)的压路机不见了,该压路机是自己在2017年以2万元购买的。接到警情后,民警第一时间展开调查。
经查:2017年李某宣在夏县水头镇原石英厂干活时将自己的一台小型压路机停放在厂区后一直未使用,直至今年3月19日,李某宣前往查看时发现压路机已不知去处,厂区工作人员也不知情,遂前往夏县公安局报案。经过大量走访调查,民警联系到了当时厂区建设时的工地项目负责人,该项目负责人表示,厂区建成后附近村里几名同志对厂区废旧物品进行了清理,压路机有可能是被村里人清理厂区时给拉走了。根据这一线索民警继续进行走访,最终联系到了参与清理厂区的冯某某,冯某某称当时清理厂区时该压路机已在厂区停放多日且无人过问,且联系压路机主人未果,由于担心被人盗走,遂将压路机拉回自家院子进行保管。后经李某宣仔细确认,该压路机确系自己所有,并将压路机领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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