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 尹彦鑫 通讯员 杨慧 于超
近日,在青岛西海岸新区务工的伍先生驾驶电动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严重却无钱抢救医治,危在旦夕之时黄岛交警伸出援手,开启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绿色通道”,伍某得到抢救转危为安,家属对交警及救助基金会十分感激。
6月27日18时许,外地来西海岸新区务工的伍某驾驶电动三轮车与一辆小型轿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伍某受伤严重,昏迷不醒,需要立即抢救治疗。民警经询问得知,小轿车驾驶员并没有给自己车辆投保车险,而受伤严重的伍某在医院中急需救治,其家中有三个正在上学的孩子,妻子务农,原本家境就不宽裕,发生事故受伤无疑让这个普通的家庭雪上加霜。
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交警大队了解到这个情况后,第一时间介入,沟通道路救助基金中心,协调医疗机构开通绿色通道,并积极主动的向伍某的妻子讲解基金垫付的相关政策和流程,现场办理救助基金申请相关手续。经过警医快速有效联动,使伍某伤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杨女士及家人对救助办表示十分感激。
据交警部门介绍,是发生事故后,有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机动车肇事后逃逸三种情况的,危及生命急需抢救治疗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可垫付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青岛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会在交警部门下设有黄岛服务站,事故当事人和家属可在事故发生后3日内提出申请,情况符合并经过审批后,基金会将最大可能的为抢救事故当中的患者提供保障。救助基金成立的目的是保证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可以通过救助基金获得及时抢救,这是一种应急性救助基金,当这种紧急情况消失或已得到相关赔偿后,事故责任方或受救助方应及时返还垫付的费用,以便救助基金的循环救助使用,帮助更多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