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边有发热的
我怀疑他得了新冠肺炎”
“(发烧)三十八度”
日前
东莞市公安局石碣分局接到一个报警电话
电话刚一接通
市民胡先生就这样说
随后, 他还表示
这个怀疑有新冠肺炎的人
此前还去过北京
我们都知道,疫情防控时刻不能放松
要靠大家的自觉和配合
只不过胡先生的自觉 换来的
却是 一笔罚款
到底怎么回事呢?
7月15日晚上8点多
值班民警接到胡先生的这通报警电话后
继续与他了解相关的情况
在民警的进一步询问下, 胡先生坦白了
他 表示自己所谓
厂里怀疑有新冠肺炎的人
就是他自己
接报后石碣公安分局高度重视
立即组织辖区派出所警力到现场处置
并通报镇防疫指挥部、120等部门
协同处置
据东莞市公安局石碣分局西沙中路派出所
副所长林警官表示
为了了解男子是否有同住人员
厂里的情况怎么样
以及男子是否有发烧咳嗽等其他症状
于是亲自打电话给胡先生
也许是看到林警官他们如此重视
再加上被 一再追问
胡先生吐了实话
说自己是谎报了警情,没去过北京
但,胡先生说的是真的吗?
民警没有放松警惕
带着医护人员赶到工厂找到他
此时,还能闻到胡先生身上
有一股酒味
“我报的是假警”
当着民警的面,胡先生大方承认
经过调查,胡先生自2020年5月30日至今
一直在石碣镇某电子厂上班
期间没有去过北京,也没有发烧
那么问题来了
他为什么要报假警呢 ?
“因为厂里领导不给批准我们辞工
一般让我们自己辞职
想给厂里领导施加压力”
目前,胡某的行为
已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
已被公安机关
依法处以行政罚款伍佰元
对此,警方提醒:
110报警电话是一种宝贵的社会资源,请广大市民要珍惜爱护110,正确使用110,减少无效报警和禁止恶意骚扰。
“有困难怎么办?”
“找警察!”
咱们都知道
遇到困难事
可以找警察蜀黍帮忙
但是!DV君要提醒大家的是
报警电话是群众
遇到危险、生命财产受到侵害时的生命线
公共资源禁不起肆意浪费
▽
一、报假警因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将会被 行政拘留。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1、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2、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3、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报警求援并非儿戏
随意拨打报警电话骚扰、报假警
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