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潮阳喝酒后独自驾车,在高速公路疯狂逆行

2020-07-21 18:21:54 作者: 男子在潮阳喝

7月15日晚11时许,揭阳交警高速公路三大队接到几位过路司机报警称:沈海高速隆江收费站入口往汕头方向,一辆小车在高速公路疯狂逆行,过往车辆纷纷避让,其中有一辆车差点因为避让发生交通事故,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情况十分危急。

警情就是命令,值班领导方荣洲立即指令正在辖区巡逻的二中队中队长胡少伟等民警进行紧急拦截该违法车辆,当民警到达报警点却没有发现逆行车辆。

醉驾车辆没找到就是隐患!胡中队长当即下令:沿途巡查,寻踪追迹,坚决消除隐患。当巡至沈海高速东行K2657+800m处时,发现路边护栏边停有一辆轿车。胡少伟等立即将警车停在靠边停在轿车前面,并布置安全防护标志,只见那轿车已撞上路边护栏,右侧车轮骑轧在护栏上。民警立即靠边停车,做好安全防护,上前查看车内竟然没有人。胡少伟等民警又立即在护栏外进行查找,在事故现场的不远处发现司机瘫坐在地,精神恍惚。

上前询问,发现其浑身酒气,疑似酒后驾车,初步确定是群众报警逆行车。见到民警时,喝得醉醺醺的驾驶员突然情绪激动,在民警面前胡言乱语,否认自己醉酒开车,并拉扯、推搡执勤民警。为彻底消除交通隐患,民警紧急控制住他,并与接到指令赶来援助的交管股民警协助下,将其带回大队展开进一步调查,经卡口人脸比对,证实当时开车的司机正是该醉酒的驾驶员马某;进一步检测,马某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67mg/100ml,属醉酒驾驶。

经第二天审问,醉驾司机马某交代,当天晚上他跟朋友在潮阳和平喝了不少酒后独自驾车去惠来,不知怎么的就开上高速公路。后来,又感觉自己路走错了,就在高速上掉头逆行, 幸运的是只是车辆受损,没有人员受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因马某在高速公路上逆行发生交通事故,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民警遂依法吊销其驾驶证,并追究其相应刑事责任。最终,马某因涉嫌以危险驾驶已被刑事拘留。

via:揭阳交警高速三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