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游为何屡禁不止?

2020-08-01 03:30:14 作者: 低价游为何屡

最近看到一个新闻——“99元买烧鸡送旅游”,就是打着政府补贴的幌子,诱导消费者报名,在短短时间内已扩大到数万人,其行为实际是一直被打击的“低价游”“零团费”等非法活动。

随着全国疫情防控的形势向好,跨省团队旅游也按下了“重启键”,国内旅游景点主动放下身段,推出票价打折、旅游券派送等系列“大礼包”,来吸引游客。但是作为一个旅游从业者,各种低价游算是屡见不鲜了,像“99元买烧鸡送旅游”不合理招揽游客的背后,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的生意经。

旅行社绝不会做赔本的生意,在赠送旅游产品后,通过引导或强迫消费者,在指定场所进行消费,用景区经营者的购物回扣和自费活动返佣,弥补亏损并获得利润。有的组团旅行社,将旅客“转卖”给导游,收取人头费获利。如此一来,所谓“低价游”“零团费”,实际已演变成宰客坑人、视游客权益为“案板上鱼肉”的“购物团”。

但是说实话,作为一个产品,低价游既然能出现就必有市场需要,我一直和我客人说的两句是“旅游其实算是解决温饱等基本生活需求之后的轻奢侈品。”和“您只管开心玩,其他交给我。”但是会有那么一部分为了自己的精致生活或者各种原因以低于成本去旅游,打卡,发朋友圈炫耀等等。这就给了低价游发展土壤。

其实人们真正应该抨击的应该是驴友低价团和各种无合同无保险,伪装旅行社的低价团。任何一件商品都有其成本,而旅游是一个成本特别透明化的行业,当你通过携程等各种网站发现你出行价格远远不够机票和酒店价格就应该考虑是否合适。

我身边就有很多人问过我,你看谁谁谁那里报名才二百就能去贵州,五百就能去青甘大环线,你这为啥这么贵,我会给他们算一笔账,你看你出行来回机票价格多钱,住宿价格多钱,吃饭多钱,旅行社毕竟是生意不是慈善,不可能别人赔钱请你去旅游,当我解释清选者权就在客人了。但是很多人还是会去,哪怕我解释没合同出事之后多难处理。其实大多数人是有占便宜心理的。

最近身边就有那种不签合同的低价游收客比我们正规旅行社好多了,“我们就愿意不签合同出去,出去花钱看自己,不高兴就投诉。”这是一位喜欢低价游客人的原话。喜欢低价游出去的人很多人都是抱着不花钱还能出去玩,出事就投诉这样的心里,其实他们自己心里也明白不靠谱,就是一个侥幸心理。

其实现在很多时候旅行社反而成为了弱势群体,因为客人不满意就会有投诉,其实旅游卖的就是服务,很多时候给介绍高品质产品客人反而觉得你挣他钱,不管机票和住宿成本多高。就像疫情旅游退款,很多旅游同业都是贴钱给客人全额退还的,因为地接这些有的是真的会有损失的,而客人不会理解。

倘若站在法律的视角,对于“低价游”“零团费”行为,现行《旅游法》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消费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很明显,“买烧鸡送旅游”式“低价游”,不仅扰乱了旅游市场秩序,破坏了市场公平正义,损害了游客合法权益,也有悖于现行法律。

对于低价游,一方面,监管部门要对那些不按“套路出牌”的市场主体,露头就打,绝不姑息,以维护旅游市场的公平与正义;与此同时,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从业不良者加大其违法成本,以净化市场主体。

其实现在很多省份都有门票优惠,出行价格也要比正常价位要优惠很多,但是游客要理性消费,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对那些价格明显低于成本的旅游产品保持清醒头脑,有效避免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一定要走正规旅行社签订正规合同。出去玩就要玩得有保障,开心,而不是贪小便宜吃大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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