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样的判决,郑渊洁表示不服,随即向中国新闻周刊背诵了一段长达100多个字的法律规定。
2017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颁布,其中第22条明确规定,如果作品中的角色名称具有较高知名度,将其作为商标使用在相关商品上容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其经过权利人的许可或者与权利人存在特定联系,当事人以此主张构成在先权益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关于这类案件,郑渊洁表示要一直打到最高法。
“如果最高法最终判决被恶意注册的第7197328号皮皮鲁商标可以继续用于生产销售皮皮鲁牌山椒猪皮,这就相当于任何人可以不经我授权恶意注册皮皮鲁商标,我将封笔,从此不再写作。同时我想,其他写作者面对如此判决,还能保有文学创作的积极性吗?”
(郑渊洁参加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卤西西”案庭审后接受记者采访 冯艳/摄)
法官让我说下去
许多维权都被卡在了商评委和法院之间,郑渊洁常作为主权人或者第三人的身份出席并旁听庭审。
“法院庭审和我们普通人想的影视剧中的法庭太不一样了,双方都是在没有情感地念材料。”在一次听到侵权企业律师向法官表述“舒克贝塔”应该是一个统一商标,独立使用“舒克”或者“贝塔”不构成侵权的时,郑渊洁发言了。
这个故事他从来没有讲过,第一次讲便是在法庭。
“当年创作舒克,并在杂志上发表,我拿到了一份特殊的稿费,是一张支票,在那个年代没有人知道支票怎么使用,我抱着试试看的思路去银行咨询。”
接待郑渊洁的是一名年轻貌美的前台姑娘,不仅为他提取了稿费,还对一个青年作家表示了羡慕和崇拜。这让郑渊洁的自尊得到了巨大的满足。当然,姑娘的相貌也让他念念不忘。
“怎么才能再见到那个姑娘呢?我写了一只小老鼠舒克,拿到了一张支票,我就再写一只小老鼠,我就可以再拿到一张支票,就还可以见到那位银行的姑娘了。就这样,我又创作了开坦克的贝塔。”
“创作都不是一次创作的,他们怎么会是同一个商标呢?舒克和贝塔当然是独立存在的。”
郑渊洁讲到这里停了下来,法官告诉他,“接着讲,接着讲。
(郑渊洁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递交对广州薇美姿公司恶意注册的舒克牙膏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 冯艳/摄)
多年来,除了每日早上4点到6点固定的写作时间以外,郑渊洁活跃在社交媒体上基本上都是在讲着自己知识产权以及维权的故事。对执法部门的快速处理,他从不吝惜赞美,对认为受到的“不公正”待遇,他也从不妥协。
有人说,一个作家不在自己的作品上下功夫,把自己打造成了一个“维权斗士”,郑渊洁在不务正业。
郑渊洁给中国新闻周刊算了一笔账,《童话大王》月刊自己写了35年,根据作品出版的339本书现在每本书平均每3个月重印一次,平均每3秒可以售出一本,自己还有将近600万字的文学作品没有发表。
“从哪看出来我不在作品上下功夫了?”
郑渊洁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没有经过授权使用将原创知名文学角色“皮皮鲁”、“鲁西西”、“舒克”、“贝塔”恶意注册商标、商号的事件有1000多起。随着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力度的不断加大,郑渊洁在商标商号领域维权成功案件达到百余件,但他从未要求过索赔。
郑渊洁从自己维护知识产权的经历得出结论,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越来越大,保护环境越来越好,政策法规越来越健全,但依然为侵权者留有“余地”。
“一个刑事案件,公安民警把嫌疑人刑事拘留了,等待法院的判决,在这期间,他作为嫌疑人,是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不会继续扰乱社会秩序,但是一个商标或是企业名称的侵权者,在案件审理期间,为什么仍然可以继续使用他恶意抢注的商标呢?”
大家只看到了郑渊洁在维权,但是谁能保证下一个被侵权的不是你呢?
“身为作家,我能背诵《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这是光彩的事吗?”
法官让我说下去,那么我就说下去,不仅要说,我还要创作更多的作品来说法律和知识产权,已出版的《皮皮鲁和419宗罪》便是郑渊洁通过童话对于刑法的解读。
他甚至将自己出席法庭关于知识产权的陈述集结成册出版了一本名叫《郑渊洁法庭陈述词》的书。
郑渊洁在童话作品中有句话是这样说的:世界上所有事都是由好坏拼插而成。他认为,自己做的商标维权,对每个人来说,甚至是对侵权方都不是坏事。
“我欢迎企业找我授权,他们找到我就会发现,我很好打交道,授权的费用也不高,远远小于侵权我后付出的代价。”
知乎上有个问题叫做“购买盗版书可耻”么,赞同最多的回答是一个匿名网友。
网友说,小时候由于家里穷,买不起郑渊洁全集,最后父母花3元钱为自己买了一本盗版书。随后他说,“要记住这种耻辱,努力读书,努力赚钱,有朝一日,记得带着敬畏把这些书一本一本买下来,为自己的良心和贫穷还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