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问题,鄂州交警部门一直利剑高悬,认真检查并使用警务神器认真比对,强化路面全方位管控,严查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7月15日下午,鄂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梁子湖大队民警在沼山李铁铺路段常态化开展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中,根据警务神器提示,再次查获一起使用他人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14时20分许,一辆湘H*****小型汽车驶近检查点,警务神器提示该车驾驶员驾驶证异常,民警立即将该车拦截,并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当我们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时,驾驶员略显慌张地拿出一本姓名为‘蔡某明’的驾驶证交给了我们,我们在仔细核对该驾驶员出示的驾驶证时,发现驾驶证上的照片与该驾驶人明显不是同一人,通过警务神器进行核查比对,人像也不一样。”民警说。
随后,民警对该驾驶员询问其个人基本信息,然而这个“蔡某明”居然连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都说不清。最终该驾驶员蔡某辉在民警严格执法的震慑下,承认自己未取得小车驾驶证而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
经核查,蔡某辉的准驾车型为D证,并且已经注销。车子是自己的,平时都是哥哥蔡某明开。“因为蔡某明临时有事,不能送我去工地办事,所以我抱着侥幸心理开出去一段路,没想到被交警查获。”蔡某辉说。
随后,民警对蔡某辉进行了严厉地批评教育,依法对蔡某辉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作出了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