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21日讯7月19日上午,滨州市民孙某报警称,自己将电动车停在滨州市黄河四路渤海六路附近,返回时发现电动车被盗。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11时许一名男子将孙某的电动车盗走。通过调取监控录像、走访调查,民警发现该男子盗取电动车后,又转卖至市东辖区,后逃窜。
经过侦查,民警确认嫌疑人系刘某,并于当天19时许在黄河八路渤海五路附近将其抓获。经询问,刘某对7月19日在黄河四路渤海六路附近盗窃电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刘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破案同时,被盗电动车已追回,并返还被害人。20日,被害人将写有“人民警官神速破案”的锦旗送至滨州市中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