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中院:十余年旧案一朝执结,当事人赠锦旗致谢

2020-09-03 09:41:21 作者: 三亚中院:十

“真的太感谢你们了,案件过了13年,都不抱希望了,没想到还能拿到赔偿款,真的非常感谢法院!” 8月26日下午,申请执行人陈某梁一家到三亚中院执行局,送上一面书写有“ 秉公执法 一心为民”的锦旗,感谢执行法官肖传义及其团队,尽心尽责为其将一起长达13年未结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执行到位。

为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不断朝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三亚中院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着力推动执行工作实现新发展。经院党组研究,自7月下旬起在全市两级法院开展为期两个多月的“铁腕行动”专项集中执行行动。针对截至2020年7月20日已立案尚未执结的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案件执行案件、涉民生、涉金融债权等执行案件进行集中执行。

该院执行局充分调动各种资源,采取网络查控与线下调查相结合,“法、理、情”多管齐下的方式,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彰显司法权威。8月26日,该局向申请执行人进行了案款发放,这才出现文章开头的一幕。

案情回顾

2005年1月26日,申请执行人陈某梁的父亲陈某尧在三亚某工地因工钱问题与工地打桩机长郝某兵发生争执,郝某兵的工友黄某进、朱某奎、黄某元得知后找到陈某尧,双方拿着钢筋、钢管、木棒等扭打起来,陈某尧被打倒在地后,黄某进、朱某奎、黄某元三人逃离现场。陈某尧被送医后救治无效,于2月16日死亡。

案件经法院审理,黄某进被判处无期徒刑,朱某奎、黄某元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有期徒刑八年;刑事附带民事赔偿18万余元,由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郝某兵、黄某进、朱某奎、黄某元连带赔偿。案发后黄某进、朱某奎、黄某元向被害人支付了6万余元医药费,四被告人仍有11万余元的赔偿款未给付。

执行过程

2007年,该案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长期服刑,其家庭亦不具备偿还能力,执行法官多次查找被执行人财产信息均无果,案件执行陷入困境,只能进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当时的陈某梁才11岁,还有一个9岁的妹妹,母亲一个人带着两个年幼的孩子,只能打零工赚钱,一家人的生活一度陷入困境。只能靠政府低保补贴和左邻右舍、亲朋好友的帮衬维持生活,妹妹也不得不辍学打工,由于母亲文化水平不高,十几年也没再过问案件情况。执行查控系统上线后,法院多次利用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但也未查到可供执行财产。

十三年后,大学毕业的陈某梁想起父亲的案子久久不能释怀,其通过多方打听了解,仍然找不到执行此案的线索,认为此案还是会像以前一样查无财产后不了了之。经咨询了申请司法救助的条件,2020年8月19日,陈某梁抱着试试的心态再次走进法院,向执行局提交了司法救助申请。执行局内勤进行认真审查卷宗后,发现此案的被执行人中有两人已刑满释放,可能会有经济收入来源,于是指导申请人申请恢复执行此案。

8月19日,三亚中院恢复了该案件的执行,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当天就查到了已经出狱的被执行人黄某元名下的财产9万余元,因四名被执行人有连带赔偿责任,执行法官及时对该笔财产进行了冻结。当天晚上执行法官召集合议庭进行了评议,加班制作出了相关法律文书,第二天一大早执行局外勤组立马去银行划扣该笔款项。加上黄某进服刑期间于2019年缴纳的两万余元赔偿款,共计11万余元赔偿款全部执行到位。

下一步,三亚中院将以此次“铁腕行动”专项集中执行行动为契机,让执行工作变被动为主动,通过强制措施加大执行力度,让执行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