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夜酒驾”仍被查,你还敢尝试吗?

2020-09-08 21:55:39 作者: “隔夜酒驾”

不少司机认为晚上喝了酒,只要当时不开车,经过一晚上的新陈代谢,次日开车就没问题。殊不知,这完全是对酒后驾驶的误解,对酒后驾驶的认定,是根据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决定的,具体什么时间喝的酒,对认定不构成影响。近日,临夏市公安交警就查处了2起因“隔夜酒”酒驾的违法行为。

一、2020年9月8日08时24分许,临夏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五中队执勤交警在临平线10公里路段开展路检路查。在检查一辆青AZU***小型轿车时,发现驾驶人涉嫌酒后驾驶,随对驾驶人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人蒲某某酒精含量为2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二、2020年9月8日08时13分许,临夏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六中队执勤交警在环东二路开展路检路查。在检查一辆甘NM6***小型轿车时,发现驾驶人涉嫌酒后驾驶,随对驾驶人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人王某某酒精含量为7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九条的规定。

处罚决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次性记12分,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

在两起酒驾被民警查获后两人都向民警解释其为头一天晚上饮酒,但是在此交警提示广大驾驶员,酒精在人体内代谢的速度根据每个人的体质和酒精摄入量不同都有差别,有的就算过了一整天,酒精也没有完全从身体排出,仍会影响驾驶人的精神状态,而根据法律规定无论何时饮酒只要体内酒精含量超标,就属于酒后驾驶,所以“隔夜酒”的危害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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