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日报讯 家有萌宠,是件好事,能增添不少乐趣,但一位台州女子却因为朋友圈高调晒“宠物”后,被警察找上门。一查问题大了,自己高价买的“宠物”,竟是国家保护动物,还随之牵出了一起金华警方在查的非法贩卖野生动物案件。
近日,浙江台州临海市公安局古城派出所成功破获这起非法出售、运输、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目前,涉案的12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
花1万多买的"宠物"
朋友圈晒出大问题
今年八月初,临海市公安局古城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市区有人在家中养了一只疑似国家保护动物猕猴当宠物,还晒了好几个视频和照片在朋友圈上。
从视频上看,一只猴子穿着很潮,被人用宠物绳牵着很是听话,能按照各种指令,乖乖地做着各种动作。
临海警方开展侦察后发现,朋友圈晒猴子的主人是一位租住在本市的四川籍王女士。当警方找上门询问时,王女士承认是自己养的,但让大家惊讶的是,女子还拿出了一本《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声称“我有证,可以养猴的”。
面对王女士的辩解,民警查证发现,这本证书是假的。
宠物店老板图暴利侥幸售卖
几经转手,翻了5倍
“宠物猴”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9月15日,临海警方把这只豚尾猴送到了台州湾野生动物园。经过专业饲养员的检查,豚尾猴脖子上的铁链已被摘除。目前,这只豚尾猴正在隔离观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