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下午15:34分,在徐州云龙区金山东路与迎宾路交叉口上演了“惊魂一刻”,一辆面包车直行撞向了正在向左行驶横穿马路的电动自行车,导致电动车车主摔倒在地。
事故发生后,民警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民警在现场调查取证过程中,电动车驾驶员厉女士告诉民警“本来戴头盔是为了不被罚款,没想到却真救了自己一命”。
事故
现场
电动自行车是“肉包铁”,行驶过程中发生事故时,驾乘人员几乎没有时间、也没有办法保护头部免受碰撞,在速度加惯性的冲击下,头部一旦与坚硬的路面或电线杆、路树碰撞,无异于以卵击石,头部受到撞击后,容易出现颅骨骨折、开裂、颅内出血等,造成生命危险。
“戴头盔是比较好的自我保护办法。”民警告诉厉女士说,而且质量相对有保证的头盔,才能起到较好的保护效果。戴上头盔虽然不能保证百分百避免头部受伤,但至少能相对减轻对头部的危害,给自身安全增加一道防护。
最后,厉女士说:“原来还不理解为什么非让戴头盔,发生在自己身上才知道戴头盔是真的为了自己好。”
提醒
生命是宝贵的,请牢记交通安全理念,无论驾驶还是乘坐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切实做好自身安全防护措施,对自己生命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