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份,教育部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第三十九条引发热议,其内容是“幼儿园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教育内容,不得开展违背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 于是,关于“超前学习”的话题,又引发了一轮火热的讨论。
曾有媒体报道,为了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一位妈妈在5年内花了12万给儿子报了17个培训班。儿子5岁时就学完了小学二年级的课程,小托福考试得了全国前三名。上一年级时成绩非常优秀,觉得老师讲的都很简单。但到了二年级,成绩却开始下滑,从班里的尖子生变成了中等生,渐渐地开始厌学、不写作业、上课走神。这是不是超前学习的危害?
转过头,我们再来看黄磊家的黄多多同学:
7岁开始用英文写剧本;8岁翻译3本英文小说;10岁给《圆梦巨人》《冰川时代2》等电影配音;12岁设计芭比裙,并用英文展示设计理念;13岁与吕思清儿子Austin参加钢琴比赛,拿下钢琴独奏、钢琴四手联弹、小提琴独奏等5个一等奖。
这是不是超前学习的益处?那么,到底该不该超前学习?
到底该不该超前学习?
我看了下网上家长们的讨论,如果支持超前学习的算正方,不支持的算反方,双方观点大概有这么一些——
正方观点:现在小学的老师默认学生都已经会了拼音的,所以进度非常快,导致没上过学前班的孩子根本跟不上。我就后悔没提前学,现在孩子小学二年级,学习很吃力。快乐童年的毒鸡汤不能信,信了,你孩子以后就惨了!其实提前学根本就不是问题,而是怎么个提前学法。有些家庭即使没有让孩子提前学一些知识,但也在努力构建基础大框架,比如好习惯、多运动、亲近自然……这样的孩子,你能说他没有提前学吗?从这个角度说,放养的确更好,可重点得想想,你想把娃放养,放的地方有好“草”么?
反方观点: 我家亲戚就是小学老师,跟我说一定不要提前学。否则,等上了小学,他觉得自己都会了,就不会认真上课、没有学习动力了。对于幼儿来讲,一个好的行为习惯和对自然万物的好奇心,比懂得一些知识信息要重要的多,要给孩子时间去自由玩耍、按自己的兴趣去探索世界。
你赞成哪种观点?
其实,赞成哪种观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为什么赞成这种观点?
仔细看看,无论是正方还是反方,第1种观点的来源都是别人如何说,社会环境压力有多大,所以,我一定得怎样做。这些家长是以别人为参照物,无奈、被动地选择了一种观点。而且请注意,他们所说的超前学习,都是指学科知识。
而第2种观点,则是从如何培养孩子的角度出发。其实,看看具体内容,无论正方还是反方,都是要培养好的行为习惯、好奇心等能力与品质。只是一方觉得这就叫超前学习,另一方不觉得这叫超前学习。但实际上,两者的内核是一致的,就是在适当的时候,让孩子发展应该发展的能力。
无论认为该不该超前学习,你觉得第1种和第2种观点,哪种是更从孩子本身出发的?哪种更利于孩子未来的发展?
“超前学习”真正的重点是什么?
真正的重点不在于是不是要超前学习,而是要认真考虑一下,“超”什么?“学”什么?“超”什么?
是超前于孩子自身的能力,还是超前于同龄孩子的普遍水平?
意大利教育家蒙台梭利提出过“敏感期”的理念,“敏感期”是指特定能力和行为发展的最佳时期,在这一时期个体对形成这些能力和行为的环境影响特别敏感。
比如,0-6岁是语言敏感期,这个阶段,孩子的听觉非常敏锐,可以分辨出声音细微的差异及发声的不同,所以学习语言又快又好,特别是母语。这时他们如果有机会接触各国语言,听各国民谣的录音带,将来就比较容易讲出正确的发音和声调。
所以,孩子的学习要遵循其身心发展规律,当他还没有到对某样事物的敏感期时,硬要他学,会事倍而功半。
同时,每个孩子的发展节奏又是不一样的。在整个0-6岁期间,有些孩子1岁就能说句子,有些孩子2岁还在蹦单字。第一个孩子可能2岁就能复述故事了,这对他来说,没有超出自身的发展能力,但超出了同龄孩子的普遍水平。这种“超前”就是适当的。
所以,当符合孩子的发展特点时,在某方面的学习超前于多数同龄孩子也是适当的,这也是早早培、科大少年班等存在的意义。简单的说,就是要因材施教。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的特点、有自己擅长和不擅长的方面,家长要做的是观察、了解自己的孩子,帮助他们发挥所长。
“学”什么?
是灌输知识,还是培养能力与品质?
曾经在德国有一项研究,比较了50个以游戏为中心的幼儿园与50个以教授知识为中心的幼儿园。结果发现,孩子超前学习的优势最多只能保持到四年级,从四年级开始,超前学习的孩子成绩出现直线下滑,他们在阅读和数学方面有明显的劣势,在社交和情感方面也不如同龄的孩子。
这表明超前的知识灌输不利于孩子的长期成长。但是,好奇心、思维能力、学习习惯、探究方法、抗挫能力……这些都是可以而且应该在学前阶段培养的。
即使是知识,如果孩子因为天赋、环境,自发地感兴趣,也并不是不能学。关键在于学的方式,如果孩子对数学特别敏感,那么在生活中处处都可以融入数学的学习。
比如点餐时,让孩子数数,桌上餐具和人数是不是一一对应的?勺子少没少?筷子多没多?吃完饭,一共几样菜,总共应该付多少钱?而不是一上来就教抽象的加减算术题。
回到我们开头所说的,学前教育法草案第三十九条“幼儿园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教育内容,不得开展违背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这句话的后半句非常正确,不得开展违背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但并不是完全不能教授小学阶段的教育内容,一切取决于孩子的兴趣与接受程度,还有教授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