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湖北省汉川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平等5人团伙涉恶案在该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汉川检察院指控,2015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陈某平纠集程某、王某、李某、陈某成等人组成的恶势力团伙,采取非法拘禁、随意殴打恐吓他人等方式,实施了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等18起违法行为,涉嫌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另外,2009年5月至2010年11月期间,陈某平伙同他人,以盈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间接从农户手中购得基本农田20余亩,用于开发小区商品房,涉嫌非法占用耕地罪。
该院认为,陈某平纠集程某、王某、李某、陈某成等人形成成员较为稳定的恶势力团伙,非法拘禁他人,随意殴打、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纠集多人多次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以及非法占用耕地且数量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程某、王某、李某、陈某成等人应以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罪名,分别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法定审理程序,陈某平等5名被告均表示认罪。本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