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征收居住房屋的奖励和补贴标准
奖励和补贴以房屋征收决定作出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公房凭证计户发放。
(一)征收居住房屋的奖励标准
1、签约奖励费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在约定期限内搬离被征收房屋,按签约时段给予签约奖励费:
在签约期限第1个月内签约的,每户给予签约奖励费50万元;
在签约期限第2个月内签约的,每户给予签约奖励费45万元。
签约期限届满后签约的,每户给予签约奖励费30万元。
上述签约奖励费,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在25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1平方米增发奖励费5000元。
2、搬迁奖励费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与房屋征收部门在签约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按搬迁时段给予搬迁奖励费:
在约定期限内搬离被征收房屋,办理完毕交房手续的,每户给予搬迁奖励费50万元;
超过约定期限30天内搬离被征收房屋,办理完毕交房手续的,每户给予搬迁奖励费40万元;
超过约定期限30天以上60天内搬离被征收房屋,办理完毕交房手续的,每户给予搬迁奖励费30万元。
上述搬迁奖励费,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在25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1平方米增发奖励费1000元。
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自搬离原址之日起一年内;选择产权调换房屋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自产权调换房屋全部交房后一年内,被征收房屋内所有户籍人口迁出黄浦区的,每户增发奖励费1万元。
(二)征收居住房屋的补贴标准
1、家用设施移装费
每户给予家用设施移装费2000元。
2、搬迁费
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4元结算(按房地产权证书或租用公房凭证计户)。每户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发放。若选购征收配套商品房(期房)的搬迁费增加一倍计算。
对持有注册在被征收房屋范围内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店铺)的个体工商者,给予一次性补贴30万元。
3、室内装饰装修补偿
对非居住房屋室内装饰装修补偿,按被征收非居住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贴1500元计算,每证低于15万元的,按15万元计算。
4、自行购置营业用房补贴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自行购置非居住营业用房的,按被征收房屋的非居住建筑面积30000元/平方米计算补贴,每证低于60万元的,按60万元计算。
5、征收补偿费用计息标准
对在征收签约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按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补偿总金额(不包括临时安置费)以一年期贷款利率4.6%标准计息,征收补偿费用计息时间从签订协议之日起至房屋征收补偿签约期限结束,所产生的利息待协议生效后与房屋征收补偿费用一并发放。
注:征收居住和非居住兼用的房屋,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居住用建筑面积和非居住用建筑面积分别计算货币补偿款。
八、房屋征收评估机构
上海房地产估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九、征收部门及受委托的房屋征收事务所
十、其他事项
(一)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计户标准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以房屋征收决定作出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公房凭证、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计户,按户进行补偿。
(二)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签订主体的确定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应当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签订。被征收人以房地产权证所载明的所有人为准,公有房屋承租人以租用公房凭证、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所载明的承租人为准。
(三)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订立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依照本方案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等事项,订立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四)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五)本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中的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六)特别告知:本补偿方案中的搬迁指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以及全部房屋使用人(同住人)搬离被征收房屋,在向征收人移交空房的同时,被征收房屋的房租、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网络等公共设施费用必须结清,且被征收房屋没有设定抵押。
(七)本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由区房屋征收部门负责解释。
凡在征收签约期内签约并按约定期限内搬离被征收房屋的(原住房腾空且钥匙交房屋征收部门),本地块为每户免费提供搬场车一次。
3、室内装饰装修补偿
对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以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为准,按500元/平方米补偿。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估价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4、不予认定建筑面积材料补贴
按规定不予认定建筑面积的部分,按600元/平方米给予材料补贴,低于10万元/户的,按10万元/户给予材料补贴。对于没有不予认定建筑面积的,给予无不予认定建筑面积补贴10万元/户。
5、均衡实物安置补贴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户按1400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低于40万元的按40万元计算。
6、征收补偿费用计息标准
对在征收签约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按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补偿总金额(不包括特殊对象补贴、临时安置费)以一年期贷款利率4.6%标准计息,征收补偿费用计息时间从签订协议之日起至房屋征收补偿签约期限结束,所产生的利息待协议生效后与房屋征收补偿费用一并发放。
十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基本情况和选购办法
本地块安置房屋主要包括松江南站地块、松江佘山北地块、浦东惠南民乐地块、嘉定城北地块等处房源和就近安置房源浦东绿洲康城。房源选购操作办法另行公布。
本地块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生效后,在确保剩余居民合理比例使用的前提下,经黄浦区旧区改造(房屋征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将部分多余房源收回,收回房源清单将提前在征收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日,公示期内被征收人和公有房屋承租人仍可选购上述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