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涉及范围广,程序复杂繁多,历经时间长,因此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往往会出现有些地方拆迁办不按照法律程序办事,通过违法手段加快拆迁进程,侵犯老百姓的合法利益,那么征地拆迁中哪些行为是违法的呢?
鉴于万典律师受理过的案件,特总结以下比较常见的违法征地拆迁行为,拆迁部门如果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可能会受到重罚!
第一、非法拘禁被拆迁人及其家属等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这也是拆迁过程中较为严重的违法行为,严重者会受到刑罚的制裁。
很多情况下,为了能够达到强拆房屋的目的,拆迁方会将被拆迁户从家中强制拖出,并限制人身自由,让被拆户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房屋被拆掉,这些非法拘禁被拆迁户及其家人的行为,有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8条第一款: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第二、夜间拆房,法定节假日拆房均属违法。
之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一批次征收拆迁十大典型案例中,第九个案例叶呈胜、叶呈长、叶呈发诉仁化县人民政府房屋行政强制案,其中仁化县人民政府于2013年7月12日凌晨5时许,组织人员对叶呈胜等三人的房屋实施强制拆除,之后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强拆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行强制执行”所以,无论是违法建筑还是合法建筑,都不应在夜间或法定节假日被拆除。
第三、征收农村土地未批先占,越权批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对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土地进行征收的,由国务院批准,征收其他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可是许多地方政府经常对耕地化整为零、未批先用、边报边用、越权批地以及出台地方法规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下放土地审批权等,这种未批先占的行为严重违法。
第四、以租代征
以租代征是地方政府想出的绕开征地审批和计划控制障碍的“高招”。相关部门以租赁的形式占用、使用集体土地,而这种租赁合同的特点就是租赁期限往往约定为“永久使用”“永久租赁”等,而且租赁费用一次性交付。所以当大家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就要注意了,很有可能会损失很大。
第五、拆迁过程中未与拆迁户协商一致,在没有经过法院准予的情况下,拆迁办或征收方单方面强拆拆迁户合法房屋。
在拆迁规程中,如果拆迁方没有与拆迁户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未对拆迁户进行安置补偿,也未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下,自行对征收范围中的房屋进行强制拆除,其目的不具有正当性,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职责。
以上这些只是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较为常见的违法行为,除此之外,拆迁方以威胁等方式逼迫被征收人签订拆迁协议、空白协议,评估机构未让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只提供一种补偿方式等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拆迁户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手段,或者委托专业拆迁律师介入,帮助自己获得合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