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称公安局有人能追回欠款,男子诈骗他人香烟钱财获刑半年

2020-10-10 13:09:27 作者: 号称公安局有

东方网记者刘理10月10日报道:号称在公安局有人,男子王某声称可以帮助受害人葛先生讨回百万元欠款。结果,三年过去了,葛先生不但没有收回欠款,还搭进去了现金香烟。

近日,经奉贤检察院提起公诉,奉贤法院认定王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拘役六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6年5月的一天,葛先生与朋友王某吃饭,讲起自己被租客骗款近100万元,他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公安机关认为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王某听完,称自己大哥是分局民警,与经侦支队很熟悉,不妨打声招呼帮忙追回欠款。不过讨到欠款后需要拿出一部分用于酬谢,葛先生相信了王某,遂将此事拜托给他。

2016年9月底,王某告诉葛先生“关系”靠谱,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且已找回50万元,不过需要付20万元作为回报。钱款暂时还在公安那边,等总款到账后一起发还,葛先生只好耐心等待。

一转眼到2017年10月,王某告诉葛先生,他特意到中国银行开户办卡,作为民警追回欠款转账用卡,前期的50万已经转入了,银行卡一直在民警手里,后续会很快到账,让葛先生稍安勿躁。其间,王某跟葛先生“分享”追账进度,他向葛先生保证,自己会及时到银行查账,让其放心。

直到2018年11月3日,葛先生依然没有见到追到的欠款,反倒王某诉苦帮忙追回钱款一事因为涉及多处“人手”,需要请客消费,于是,葛先生拿出现金人民币1万元及中华牌香烟一条给他应酬。一个月后,葛先生问王某事情是否了结,小王说钱和香烟已送达,“终极关系”正在进行中,请继续等待。

2019年12月23日,再也等不下去的葛先生到公安分局刑侦支队报案,称自己被王某以能在公安分局的经侦支队办事托关系,讨回欠款为由骗走钱款。经过侦查,民警于2020年1月10日在南桥镇某酒店大堂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到案后的王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为满足虚荣心和骗取钱财,他编造各种理由诓骗葛先生,实际上王某根本没有帮忙追讨欠款,也没有在银行开户,最后“通关系”的1万元现金和香烟都被其用于个人消费。

检察官提醒,民间借贷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要注意保存借条、转账凭证、收条等能够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明材料,如遇纠纷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本案中,葛先生如果不认可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同时也可以凭借相关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欠款人尽早还款,切不可相信所谓的熟人关系帮忙,终归是竹篮打水一场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