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享·下午茶」无偿献血不能搞指标摊派,挂钩绩效更不应该

2020-10-11 03:30:34 作者: 「思享·下午

近日,湖南耒阳市有教师反映:耒阳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将无偿献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畴,要求各学校按比例完成献血指标,对任务完成不好的学校会扣除相应的绩效分。不过,在献血任务分配上,对教育局机关的要求则是“自愿”。10月9日,耒阳市教育局回应:之前考虑不周全,已作调整,重新制作了献血任务目标数,并通知到各学校。

该教育局是如何做调整的呢?据悉,调整后的措施如下:

措施一:耒阳市在岗教师9000多人,市教育局机关公职人员190多人,统一按6%左右的比例分配目标数;不再区别对待,教育局机关公职人员和基层教师一视同仁,一碗水端平。

措施二:献血不与学校年终绩效考核挂钩,不与任何评比挂钩,不会影响(降低)任何教师的收入。

调整之后就周全了吗?明显还存在悖论:献血情况当然不宜与学校绩效考核挂钩,但既然不与绩效考核挂钩,又为何还在继续按人头下指标?献血任务目标继续下,岂不再次消解了教育局红头文件和管理行为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其实,组织动员无偿献血,本就是个既要参照献血者身体状况,又要遵循自主自愿原则的事。有多少人能献血、愿献血并且最终献成了血,事先有着不确定性,哪有按人头下指标的道理?要是献血者意愿不足,可能有的学校连1%的目标都达不到,要是有的学校积极性高,也可能远远超出6%的“目标”。这本应尊重教师意愿,听其自然,来不得半点强求。按人头下指标,何谈决策的科学性?

教师的本职是教书育人,按说本不应受到非教学事务的干扰。不过,无偿献血这个事,又有其特殊性。《献血法》第6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应动员组织本单位适龄公民参加献血。所以,该市教育局的组织动员,也是有法可依。同时,动员献血,这对广大学生也不失为一次示范,是一次人道主义教育、公益教育的好机会。

那么,无偿献血组织动员工作又该怎么做?理应在无偿献血活动通知下发后,摸清、统计好有献血意愿的公职人员和教师人员的底数,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在采血车过来采血时,做好对献血人员的服务工作,必要时,对献血人员予以适当的补贴和嘉奖。这才是教育局组织动员无偿献血工作的正确打开方式。

毫不尊重教师的自主意愿,挟行政权力按人头下指标,挂钩绩效考核,甚至用机关公职人员和基层教师区别对待的方式,“胁迫”教师参与无偿献血,这绝非善治善为,而分明是一种“拍脑袋决策”的胡乱作为,只会收到相反的效果,不啻是对无偿献血组织工作的破坏。

所以,该市教育局回应时所谓的“之前考虑不周全,已作调整”,看样子还没调整到位,也没考虑周全。理应彻底废除所谓“献血任务目标数”,摒弃任何不合时宜的摊派式做法,从挟权力以令教师的胡乱作为,转向以做好服务、感召倡导,甚至不吝嘉奖无偿献血行为,这才是善治善为的表现。

(特约思享者 于立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