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大队查处两起准驾不符的交通违法行为

2020-10-20 20:09:07 作者: 乌海大队查处

为做好道路交通安保工作,切实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10月18日,乌海大队查处两起准驾车型不符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下午15时许,大队民警在蒙西收费站对一辆牌照为宁D的重型半挂车检查过程中,发现驾驶员神色慌张,在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该驾驶员称自己忘记带驾驶证了。随后,民警要求其出示身份证,并利用警务通进行查询,得知该驾驶人余某准驾车型为B2,未取得A2驾驶证,属于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违法行为。在证据面前,余某对自己准驾不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无独有偶,当晚19时30分许,大队民警在蒙西收费站对一辆牌照为宁E的重型半挂车检查过程中,发现驾驶人杨某准驾车型为C1,未取得A2驾驶证,属于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违法行为。

经过民警耐心讲解和教育后,两名驾驶员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民警依据相关法律之规定,对驾驶员余某、杨某的违法行为做出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