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一居民将电动车停于楼道被罚,警方提醒四个“千万不要”

2020-10-23 11:21:11 作者: 崇明一居民将

图说:电动车停放楼道安全隐患多 来源/采访对象供图

新民晚报讯(记者 陈浩)近日,崇明警方处罚了一起电动自行车占用疏散通道行为。该楼道是整个门栋的唯一疏散通道,特别狭窄,两人并排行走都显拥挤,如果电动自行车车主在楼道内充电引发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

10月19日,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长兴派出所民警前往辖区居民区进行消防检查,行至一老小区,发现有一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楼道内。民警查明该电动自行车车主系该栋楼一楼住户王先生。经询问,王先生称,他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楼道内,主要是为了方便充电,为此还特地在家门口安装了两个插座。民警表示,经耐心教育,王先生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危害性。鉴于王先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长兴派出所民警据此对其作出了罚款的处罚。

今年以来,多起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造成群众不同程度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究其原因,主要是电动自行车车主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乱停乱放堵占疏散通道,以及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等造成的消防安全隐患。其实,公安部在2017年12月31日下发的《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中早已提到,要求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及充电行为,特别强调:

1.严禁在建筑物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2.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

3.确需停放和充电的电动车,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警方提示:小区的楼道不仅是居民行走的通道,也是发生意外情况时用来逃生的生命通道。电动车主一定要记住:电动自行车千万不要停放在安全出口处!千万不要停放在楼道充电!千万不要私拉电线充电!千万不要在群租房和人员密集场所内停放、充电!停放在这些地方以及充电不仅危险而且违法,甚至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电动车主一定要牢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