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单位只能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而不得以调休的方式代替。国庆节是法定节假日,因此,加班必须给付加班费,不得以调休替代。
只有在劳动者举证证明其存在加班事实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承担支付加班工资的义务。所以劳动者在日常工作中,应当注意【留存例如公司盖章的加班表、加班期间的工作邮件、电话和微信记录等符合法律规定形式的证据】,一旦双方发生纠纷,将能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人社部明确,10月1日至4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10月5日至8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在10月1日至8日期间,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原有工资计发方式处理。
封面新闻 樊晓鑫 综合人民日报、法制日报、工人日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