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一小区业主质疑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有“猫腻”

2020-11-03 04:25:00 作者: 大庆一小区业

近日,阳光嘉城二期部分业主给《绝对现场》打来热线反映:业主委员会成立过程有问题,同时对业委会筹备组的工作也提出了质疑。

今天上午9点,《绝对现场》节目走进阳光嘉城小区,进行全网直播。

据小区业主吴先生介绍,今年6月份,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组,七名工作人员,其中四名是业主代表,他原本和另一名业主都是小区业主推荐进入到筹备组工作,但是在今年9月22日,让胡路区旭园街道办事处社区指导中心发布通报,以吴先生和王女士工作失误为由,终止了两名业主的筹备组代表资格。

吴先生表示,当时工作情况都是请示过街道办事处李主任(筹备组组长),其他成员也在现场,不存在弄虚作假,社区指导中心有什么权力就终止了他们的筹备组业主代表资格?另一位还在筹备组的业主代表姜先生说,终止了筹备组两名业主代表资格之后,街道和社区又选上两名代表,但是业主代表在筹备组中已经没有发言权,提出质疑也没有用。

最让业主们质疑的是,之后选出的十名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吗,是由99名竞选者,互相投票选举出来的,并不是广大业主推荐的人员,其中一名候选人居然还是佞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他们的物业公司就是佞金旗下的物业公司,很明显和筹备组发布的三号公告当中提到的,候选人不能和物业服务机构有利害关系那一项冲突。

并且当初筹备组要求候选人要提供学历证明和单位证明,而选出来的十位候选人当中,好几位是自由职业,没有单位证明,如何具备的选举资格?业主代表吴先生说,他们多次向街道提交质疑书,但是并没有起到任何作用,还是按照筹备组工作程序正常进行。

上班时间,带着业主们的质疑,业主和记者来到旭园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表示,筹备组组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李主任,不在街道,应该是开会去了,业主告诉记者,他们多次来到街道找李主任,都不在,不是说有事,就是说去开会,而且拨打电话也不接,随后记者拨打了李主任的电话,电话迟迟没有接通。

但是她的解答并没有得到业主们的认可,广大网友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黑龙江德论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红梅对社区指导中心提供的相关法律规定后指出,这并不能作为终止吴先生、王女士筹备组业主代表资格的依据,并且指出筹备组和社区指导中心,选举出来的十位候选人的方式,是严重不合法、不合规的,选举结果也是无效的,需要尽快纠正。

同时王律师也全程关注了该事件采访过程,王律师从法律法规角度,对此事进行了法律解读:

1.关于筹备组两位成员被停止工作的问题。我认为,筹备组工作人员在履行工作过程中,如果有疏忽,可以进行补正和纠正。因为筹备组的工作人员在工作筹备中。有瑕疵疏忽是不可避免的,完全有补救措施,所以尽量想补救措施。要想增加补充筹备组成员,增补人员需要向业主征求意见,毕竟筹备组成立之初的公告人数固定,不能擅自变更,筹备组应该征求全体业主的意见。征求意见也需要公示,公示之后再依据公告要求的报名推荐进行业主推荐。筹备组成员的身份审核的阶段是在筹备组成立之初,筹备组成员进行公示,在公示不少于七天期间,业主有权向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质疑。如果筹备组成员在公示期结束以后,经过公示无异议,筹备组就正式成立。

2.关于小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人员问题。根据业主反映。报名人99人。在报名以后,由筹备组组织在99人当中选出10人。这10人由99个人互相投票。这样的选举是错误的。因为业主委员会的人选是由全体业主进行投票表决决定的,不是部分业主互相投票。尤其是候选人之间互为投票。他们的投票只能代表自己。除非报名的这99个候选人在报名过程中,他们手里有业主的授权委托书。如果一个人手里有10份20份或者不等的授权委托书,那么他的投票就可以乘以这些授权委托书的数量。所以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一定要业主进行投票。业主投票方式要根据议事规则的规定,采取征集制或者集体讨论制,如果是征集制,应该按户发放选票。然后在小区固定设置投投票点,规定投票时间,如果是集体讨论制,参加讨论的业主代表自己同时也要代表业主,但是必须要持有业主的授权委托,这样才可以集体讨论。可以讨论的人数虽然少,但是他们手里有授权委托,这样可以代表授权业主参加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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