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记者刘理、通讯员黄迪11月3日报道:某汽车配件公司价值人民币30余万元的产品不翼而飞,原来是公司物流发货人员联手外人做手脚,多次安排货车进入厂区将产品偷偷运走。日前,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陆某、丁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
不知去向的公司产品
2020年7月22日,某汽车配件公司员工在盘点公司产品时发现现场的产品数量与账目上登记数量存在较大差异,遂向公司保卫科反映。
通过调阅厂区内的监控发现,2020年7月21日晚,有三名男子出现在该公司车间门前,他们鬼鬼祟祟地将公司产品拉到装卸点,其中一名男子趁四周无人之际从绿化带中摸出一根木棍,将监控摄像头打歪使其无法拍摄到装卸点,随后一辆厢式货车进入厂区并在该装卸点装走了大量公司产品。
公司根据这一情况立即报警,警方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2020年8月4日,陆某、丁某等人被抓捕归案。
里勾外连的结伙盗窃
陆某原是该失窃公司员工,离职后他从事汽车改装业务,在此工作期间他发现原公司产品可以通过一些销售渠道获利,因此他便纠结丁某、田某等人一起商议偷窃原公司产品。先由陆某与田某确定需要的产品型号,随后联系丁某将产品放在其负责的装卸点上,之后雇佣货车假冒失窃公司业务关联车辆进入厂区,丁某在旁望风,一起合伙将公司产品偷偷运走。
丁某到案后交代:“原同事陆某打我电话,他说想把公司产品偷出去卖掉。因为他知道我负责物流发货,所以他提出,让我配合他安排的货车运走公司产品。同时,他还允诺事成之后会给我好处费。”后来丁某就利用加班的时候将公司产品拉到其负责的装卸点并通知陆某安排车辆来运走产品。
第一次偷走公司产品后无人发现,这也使丁某、陆某等人胆子越来越大,2019年以来这伙人就作案10余次,给公司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嘉定区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陆某、丁某等5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目前,陆某、丁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批准逮捕。